来源:量子位
金磊 发自 凹非寺
量子位 报道 | 公众号 QbitAI
这年头看个房,不仅客户得戴头盔,连房产中介也得跟着遭殃。
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做房产中介的大姐,近期帮一个楼盘介绍了客户,按照工作的约定,本是可以拿到相应佣金。
但开发商的回应却让这位大姐着实不解:
客户在售楼处是有记录的,不算她介绍。
不解还有这位购房者,明明自己没有进过售楼处,这记录又是哪里来的?
只因客户路过售楼处
这位大姐此前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过一份“分销协议”。
简单来说,就是她需要先跟开发商提前1小时进行报备,然后将看房的客户带到售楼处沙盘区,对接给介绍楼盘的工作人员。
如果事后客户买了房,那这位大姐就可以从中拿到一部分抽成。
按照这样的工作流程,这位大姐也顺利得拿到了几笔佣金。
但就有这么一位客户,正如刚才提到的,开发商却说不符合“标准”:
这个客户以前从这里路过,被拍照人脸识别了,就不算你介绍的了。
原来,在这个售楼处大厅是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对着售楼处门口的方向。
这位客户之前从门口经过,就被这个摄像头“咔嚓”一下人脸识别了,然后就被开发商视作“来看过房”。
不仅如此,据工作人员介绍:
当你进入大堂的那一刻,监控器已经就对着你了。
不管你是在沙盘区、洽谈区(都有监控器)。
不仅如此,工作人员还介绍道,当客户去签约的时候会有个刷脸的流程,而后会自动识别、匹配,判定这位客户此前是否有来过。
这位大姐对于这样的事情,定然是不服气的,于是跟开发商进行了申述。
然而在苦苦等了2天之后,等到结果却是“申诉失败”。
大姐还质疑了是否侵犯客户隐私,开发商没有做出解释,给出的回复是这样的:
根据推荐协议,客户在60天内没有到过案场并签约的,算是推荐成功。
这位客户的事情属于后台信息审核失误,会尽快结算并对客户做出解释。
这样的事情,也让一些吃瓜的网友“恍然大悟”:
怪不得我那会去售楼处后,再咨询中介,他们就不能接待我了…..
……
而诸如这样的事情,又岂止这一件呢。
去年一段“济南某戴头盔男子进售楼处”的视频,也曾在网上迅速走红。
客户这样做的目的也是非常的“正当”,就是为了防止被摄像头人脸识别,造成个人隐私泄露。
而被人脸识别前后,能够享受优惠的房价竟高达20万之多!
有够荒诞,但也是够恐怖的了。
但这两天,围绕了“人脸识别”,还有一件利好的大事件。
“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判了
就在昨天下午3点,“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判了!
事情要追溯到2019年。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原告郭兵在2019年4月,向「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支付1360元,购买了「畅游365天」双人年卡。
而当时确定的入园方式是指纹识别,与此同时,郭兵和妻子也留存了他们的其他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
但在2019年7月和10月,郭兵收到了2次来自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短信,内容中称:
年卡入园识别系统更换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园。
此后双方就入园方式、退卡等相关事宜协商未果,郭兵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
而在长达2年时间后,此次终审判决如下:
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
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二审新增判决:删除指纹识别信息,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
驳回郭兵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人民网》点评道“终审判决意义非凡”:
郭兵开启的“人脸识别第一案”,寻求的不仅是个体权益的私力救济,也是对所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积极提醒。
具有标志性的个案判决,往往会成为法治生成正义的落脚点、法治不断进步的增长点。期待本案的“尺寸之功”,能够发挥影响性诉讼的示范意义,进而推动个案正义转向制度正义,让法律文本对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链接:
[2]https://s.weibo.com/weibo?q=%E8%B7%AF%E8%BF%87%E5%94%AE%E6%A5%BC%E5%A4%84%E8%A2%AB%E8%AF%86%E5%88%AB%E4%BA%BA%E8%84%B8&Refer=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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