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微)
近日,笔者列席一家上海知名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亲眼目睹大会由于个别股东因索要车费不成,而冲上主席台对董事出言相侮,导致会场一度陷入混乱的场面,心中颇感遗憾。
遗憾之一,这家三地上市的公司曾被境外证券交易所授予“最规范上市公司”的荣誉,却在股东大会这个全面展示公司管理层实力的公众场合失手。由于与会股东人数大大超出预计,大会为股东准备的纪念品和点心一时供应不上,造成会议进行了将近一个多小时,会场外还聚集了上百名股东在等候领取礼品。工作人员疲于调动物资,却疏忽了对会场秩序的维持。
遗憾之二,股东大会本是股东依法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表决权的场所,然而现在变成了个别人领取纪念品的盛会,真正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却放到了一边。一些股东拿完东西就走,有的手持数份委托授权书,并未行使代理表决权,而只是代领了礼品,据说最多的一人领了29份。联想到前不久一家公司碰到类似局面,最后只能每人发了50元车费才把股东大会进行到底的闹剧,笔者着实为现今股东的素质感到担忧。难道在这些人心目中,股东权益仅仅是50元车费吗?
笔者曾经参加另一个股东大会,当个别小股东质问董事会为何没有纪念品时,董事长并未采取回避态度,而是以严肃正当的理由驳回了这种无理要求。他说,今天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有千余人,如果每人发价值100元的纪念品,那公司至少要拿出十几万,这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可能算不上是个大数目。但作为公众公司,要对每位股东负责,如果今天发了礼品,那就是损害了没有到会的几万名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应该对股东有回报,但不是以发礼品的方式,而是以优良的业绩和丰厚的红利回馈股东。这虽然是几年前发生的事,却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实,不光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上来说,就是从遵纪守法角度来讲,股东大会的“礼品风”也该好好地刹一刹。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明文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规定,“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因此,上市公司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不送礼”,而股东也应该洁身自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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