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明)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董辅 近日在参加北京大学创业投资国际论坛时表示,创业板设立时间不应无限期拖延,许多人顾虑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大,但风险是可以通过努力化解的。他为此提出五个化解风险的办法。
董辅 说,人们企望已久的创业板市场迟迟没有设立,都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东风”是什么?法律上似没有不可解决的障碍,创业板市场的管理条例也已拟定,深圳
交易所已准备就绪,一大批申请上市且可能首批上市的公司也作了各方面的准备。投资者更早已跃跃欲试。所欠的“东风”似乎是时机的选择了,一再推迟设立的原因可能是顾虑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大。为使创业板市场在设立后运行比较平稳,不发生大的震荡,在其设立前采取一些防范措施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以做到的。
为此,董辅 提出五个化解风险的办法:
一、在创业板设立初期,应对进入的公司的结构有所谋划。考虑到主要受大量业绩不佳的网络股的拖累,NASDAQ指数急剧下挫的教训,在创业板市场,应让属于实体类的高科技、成长性好的公司更多地上市。网络股自然也可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而且也应该有网络股上市,但这类公司多了,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自然就大了,在核准最初上市的公司的结构中控制其数量对减少创业板市场的风险有好处。
二、降低创业板市场的上市门槛绝不是放松对申请上市的公司的要求,对申请到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作严格的审核,防止主板市场曾大量发生的弄虚作假到证券市场骗钱的情况发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的“高科技性”、“成长性”都是需要严格界定的概念,以防鱼目混珠。严格审核是创业板市场减少风险的重要措施。除发审机构的努力外,要让为公司上市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切实承担起责任。在创业板市场建立严格的保荐人制度是很必要的。
三、建立严格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应比主板市场更严格,对需披露的信息的内容应能反映创业板市场及其上市公司的特点。目前在主板市场开始实施的按季度披露信息的制度,在创业板也应实施。
四、为减少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可以减少股价升降的涨跌停板的限界,例如不是30%,而是20%,这需要研究。但不论其限界如何设置,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格防止和制止某些投资者单独地或合谋地操纵股票价格。
五、对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实行股权的全额流通是完全必要的,不能因为担心发行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上市和股票升值后抛售股票,而对股权的流通设置一些不当的限制,如规定所有发起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后在规定期限(如一年)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这种规定不符合设置创业板市场的宗旨。合适的办法是,允许风险投资适时地退出,而让企业的初始创办者(往往是高科技的开发者)在规定的期限(如一年)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董辅 说,如果以上几点做到了,加上其他措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就会减少和可以防范,至少是可以控制的。在此条件下,创业板市场早设立比晚设立好,再拖延下去,一些企业拥有的高科技不久就会被别人开发出来的更高更新的技术挤出市场,失去价值。同时,创业板市场设立时间的拖延,也使刚刚兴起的风险投资举棋不定,并可能减弱其发展的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