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活力28因挂帐配股、虚增利润等多种弄虚作假的行为终于受到查处的新闻,心中真是百感交集。三年前的一幕一幕再次涌上心头。
1997年11月19日,活力28公司刊载配股说明书,称“将以5.80元/股的价格向国家股东配售1160.7万股。对方已承诺现金认购400万股”。鉴于当时国有股配股很难配出的现状,我报有关负责人指示我采访活力28,了解一下该公司国家股东是否面临同样的问题。
我受命立即分头采访了活力28配股主承销某证券公司的马先生、荆州市国资局和活力28财务总监张先生。马先生在接采访时表示,在他经手的个案中,国有股、法人股基本无法配售出去,只好寄希望于转配,而能够转配出的比率平均在10%左右。同时,他透露,活力28的国有股东配股也有难度。具体情况马先生不愿细说。
我马上把电话打到荆州市国资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不耐烦地说,荆州市财政这么困难,而荆州市有好几家上市公司,家家都要现金配股的话,我们上哪去找这笔钱!记者又问,荆州市国资局是否会用下属企业实物配股,该位人士说,国资局下面本身就没有什么好企业,与活力28有产业关联度的企业更少。我们倒是愿意配给活力28,可它们公司不愿意要啊!
最后我又几经周折,打通了活力28财务总监张先生的电话,问他“荆州市国资局无力配股,你们怎么办?”张先生说,“那只好让它先挂帐,应付的2320万元将从今后国有股的红利中扣除。”
采访了活力28以后,我又相继采访了原水股份、津港储运等公司,在11月21日《证券时报》公司专版上发表了《国有股、法人股配股怎么这样难》的文章,其中提到了“荆州市国资局无力配股,打算挂帐配股”的事实,但没有提到被采访人的姓名。
文章发表当天,记者就接到了某证券公司马先生的电话,愤怒地指责我“捏造事实,影响活力28配股。”并再三盘问我是谁提供了这一信息,被我严辞拒绝。此后,我多次接到马先生和活力28张先生以及不认识而自称活力28公司的人的电话,试图强迫我讲出新闻来源,都被我一一拒绝。我告诉他们“我有准确的新闻来源,并且有清晰的采访记录。但我没有义务告诉你们新闻来源”。
此后,该公司又再三向本报有关负责人投诉,指责报道失实,并要求登报道歉。
11月28日,葛荣根以我的报道为由头,撰写了《配股岂能分期付款——对活力28控股股东挂帐“配股”的质疑》一文,市场各方进一步关注此事。
活力28公司于是在11月29日在另外一家证券报上刊登澄清公告,公告竞然声称:前一时期,有关证券报对我公司尚未实施的配股事项中关于国家股配股情况报道有误。
当天下午,我正在外采访,被报社负责人急电召回,被要求向有关部门写了情况说明,当然,活力28经过这些挫折也终于顺利配股了。但我坚信“谎言遮不住真理”,事实正是如此,活力28终于走到了今天这一步。虽然这一天来得太晚一点,给太多无辜的投资者带来了惨痛的损失。
经常有投资者批评报纸不敢讲真话,揭问题,这一方面与记者的素质有关,我想,也与整个市场大环境有关。如果没有真正的采访自由、报道自由,证券市场就没有“三公”可言。(廖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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