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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彻查场外股票交易 千亿灰色交易市场暴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 10:3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熊九蒙 胡克 上海、成都报道

  “我们正在查,具体情况以后会公布的。”上海市证监局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被证实的消息是,上海市证监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联手对目前活跃在上海市的数百家从事场外股票交易(即一级半市场交易)的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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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自1998年证监会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后,监管机构对一级半市场铁腕整治最严厉的一次举动。”这位人士说。

  事实上,据有关方面透露,鉴于目前国内“一级半市场”的混乱情况,3月底,中国证监会即秘密派出专人彻底调查该行业的运行状况,调查人员兵分四路,重点清查北京、上海、西安、成都等四个城市。

  千亿灰色交易市场

  知情人士透露,一份关于“一级半市场”目前混乱现状的报告令高层领导十分震动,并批示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进行整治。今年初,中国证监会曾专门为此问题的处理方案征询过有关方面。

  在我国证券行业内,存在着一个聚集了近千亿资金和过十万从业人员的“一级半市场”,虽然已经生存并发展了近10年,但到目前为止,这个巨大的市场仍然运行在灰色地带中。

  业内人士介绍,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国内“一级半市场”的“源头”基本上集中在西安市和成都市,而中介公司主要集中于上海和北京,最终投资人也集中在这两地。

  本地资金的大量外流已经引起了京沪两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上海,据悉,仅在2003年,“一级半市场”在上海就卷走了不少于70亿的资金。

  而更严重的是,目前的“一级半市场”十分混乱,已经滋生出很多问题和隐患。如持有上柜公司股票者在需要变现、退休、死亡等情况下,股票的流通问题无法得到保证;黑市的发展不仅使地方政府减少了税收,而且由于对黑市的管理远不如对柜台市场的管理得力,产生了诸如非交易过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企业的信息发布、财务状况、股东的权益等都失去了透明度;黑市的存在使证券知识缺乏者容易上当受骗,陷入原始股或者内部职工股的陷阱。

  上海市证监局人士透露,黑市交易形成的不良效应在一些省份已经到了需要立即取缔的地步。

  成都一位在“一级半市场”已历练20余年的陈胡(化名)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已经风闻监管部门正在清查,他和他的伙伴们已经暂时撒手了。

  据记者了解,针对“一级半市场”这种混乱的现状,各地监管机构和政府均在寻找对策。

  但如何治理,政府方面尚存有不同的评判:一是认为“一级半市场”是证券行业的“毒瘤”,它的存在从其诞生就是违规,并且会滋生腐败现象,应该坚决对其完全取缔;一是认为“一级半市场”是行业中的一大怪现象,但它毕竟存在了十多载,也曾让有些投资者获得过收益,现在有必要采取措施尽快规范。

  据悉,监管部门倾向于后一种治理思路。正是基于这样的策略,中国证监会才派出人员,对京、沪、蓉、西安四大城市的“一级半市场”的状况进行彻底调查,在有了初步的结果后,由上海市证监局率先联手上海市工商局、公安局对当地的场外非法股票交易铁腕整治。

  随后,将是一场更大规模的整治风暴。

  暴富的危险行业

  这并不是监管部门第一次对“一级半市场”进行整治。

  天一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张冬云介绍,“一级半市场”的交易在历史上几起几伏。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批专门从事原始股收购的群体创造了一个神话,也诞生了“杨百万”等典型代表。1998年,中国证监会着手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一级半市场”陷入低潮。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由于当时我国的地方股交易(柜台)市场存在着交易手段不完善、交易规则不规范、管理方法不健全、技术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中国证监会1998年发布10号文件清理整顿柜台交易的规定,1998年年底统一取消了全国各地(武汉、天津、青岛、淄博、济南、沈阳、鞍山)的内部股(柜台)交易市场。

  然而由于股份存在流通的强烈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地方黑市,发展的势头相当迅猛,并且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规模并不亚于原来的柜台交易。

  业内人士说,操作“一级半市场”暴富的可能是存在的,比如2002年上市的山东药玻,2001年的时候还有人在上海卖它的自然人股,当时价格是每股2元钱,最高也不超过6元,后来上市价格达到了20元以上,涨了10倍。

  正是这些极个别的成功案例产生了极大的赚钱效应,使得众多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向“一级半市场”,同时也相应地产生了众多的从事“一级半”交易的中介公司。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相对来说较为正规的“一级半市场”的大致交易过程通常是这样的:首先是中介机构通过渠道推荐一些在上市辅导期的公司或者其他上市公司的内部股或者法人股,然后通过持股人的背书转让方式和被转让人达成转让协议(议价),接着中介机构把投资人的转让证券等各种协议办好。

  目前扮演这种中介机构的是各类投资公司和咨询公司,从公开的资料来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咨询机构基本上没有从事这项业务,仅有零星几家咨询公司在尝试性地发布一些本地内部股的信息,中介机构在其中收取一定的交易费用。而目前国内存在着大量从事这种业务的投资公司和咨询公司,他们主要以本省和本地的非上市公司的内部股为服务对象,很少参与跨省服务,表现出很强的地域特色。

  它们以经纪业务为主导,还衍生出大量附加业务,如提供所服务股票的交易信息与公司的基本资料和最新动态。

  但是,从目前“一级半市场”的整体情况上看,绝大多数从事“一级半市场”业务的中介公司并非采取正规的运作模式,而是在暴利的驱使下进行着非正规的经营方式。

  记者走访了上海市的多家中介公司,发现它们从事“一级半市场”业务的方式几乎可以说是在“铤而走险”,并且它们的利润也远非交易中介费用那么简单,中间的利润高得惊人。

  在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2088号汇银广场2401室,有一家名为“国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的“一级半市场”中介公司。这家公司招收了四十多名业务人员专门用陌生电话的方式邀约投资人上门,首先是以股票咨询为由吸引投资人来听公司的投资顾问主持的“理财交流会”,然后投资顾问再在会上大肆介绍“一级半市场”的成功案例,最后由业务人员向投资人讲解他们所要转让的股权项目,让投资人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家公司转让的股权价格当中存在着巨大的水分。根据公司内部人员透露,他们作为中介公司从股份制公司拿来的股权(业内通常称为“标的”)价格平均在每股1.5元-2元之间,其实这当中还会经过股权经纪人(俗称“黄牛”)之手,而他们卖给投资人的价格为每股4元左右。

  另据了解,转让股权的基本单位是1万股,而这家公司每月的成交量在五六十万股,因此每月的利润就可能高达70万元。由此可以发现,从事“一级半市场”业务的利润空间十分巨大,而暴利必然会导致类似的公司不断产生。

  一些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在上海类似的中介公司还有很多,保守估计有几百家,甚至过千家,例如淮海中路上的“赢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木桥路上的“东浩国际产权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控江路上的“融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漕西北路上的“鼎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

  这些中介公司的员工人数少的有十几人,多的可达100多人。按照如此的规模,全上海市范围内很可能有2万多人在从事“一级半市场”的业务,而全国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则有可能超过10万人。

  再按照每家中介公司每月20万股的成交量、每股平均4元来计算,那么光上海市一个月就从投资人手里卷走了几个亿的资金。而粗略统计近几年来“一级半市场”的成交情况可以发现,在这样一个处于“灰色”地带的市场里,已经产生了近千亿的资金流动,而巨额的资金最终却可能绝大多数流到了非法操作者手中。

  上海市证监局的官员说,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必须在合法的场所进行交易,通过不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来买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非法行为,投资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而由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在非证券经营机构进行交易不属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一旦发生非上市股份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股东间转让股份出现纠纷,不受证券监管部门的保护。

  最终命运

  实际上,业内所说的“一级半市场”与真正意义上的“产权交易”和“风险投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最重要的是这一市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约束,也缺乏专门的部门对其监管,因此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一位对国内“一级半市场”有着深刻了解的大型证券公司投行人员认为,目前国内的“一级半市场”从根本上说就是不合法的,最少说是不合规的。

  这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的投行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在1994年7月1日《公司法》实施前,尚不能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一级半市场”有什么违法的地方,只要不涉及欺诈行为一般情况下可以进行交易。在1994年《公司法》实施之后,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而“一级半市场”绝大多数交易是在场外进行,这自然就是违法的了。

  这一说法也为上海市证监局的人士所肯定。

  然而,问题在于,堵并非惟一的选择。

  由于大量股份存在流通的强烈的要求,“一级半市场”绝大多数交易被取消,取而代之的却是地方黑市,且发展的势头相当迅猛,并且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规模并不亚于原来的柜台交易。

  张冬云认为,国际上成功的发展经验是: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差异决定了要有不同层次的证券市场与之相适应。目前我国只有主板市场,可以说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结构性缺陷,金融结构不完善会直接影响企业改革的深入与成效。因此,目前我国有建立规范的非主板市场的需求。

  一直关注“一级半市场”的张勇博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黑市肯定是非法的。“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回避《公司法》及《证券法》的规定,目前很多中介公司开始运用股权托管中心的股权托管卡或者采用信托的方式变相转让股权,这样从表面上看他们所转让的仅仅是一张托管卡或者是一张信托收益凭证。”张勇博向记者介绍说。

  张勇博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政府尚无专门的部门来监管“一级半市场”,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一市场的中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当前市场如此混乱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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