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银行从业者认为个人消费贷款并未流入股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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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 15:23 证券市场周刊 | |||
包括建行在内的四大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审批非常严格,经此流入股市的资金非常有限 本刊记者 李亮 6月25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话一出,业界哗然。但据本刊记者调查采访,更多的银行从业者认为,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在内的四大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绝对大部分集中在房产、汽车消费贷款上,占到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90%以上,而此款项是直接打到开发商、销售商的账户上,根本不会通过个人账户,而商业银行又对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非常严格,因此,实际上通过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进入到股市的资金非常有限。 沧海一粟 有中国银行员工透露,几年前,该行确实曾考虑通过个人质押贷款将资金投入股市或开展相关业务,即通过与券商合作,当股价跌到一定水平时,为控制风险进行强行平仓,以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性。但最终考虑很难对券商进行监控,而且股市有较多不规范操作而作罢。 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和《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表明银行信贷资金以任何形式进入股票市场都属于违规行为,许多商业银行进入股市的业务都停止了。 实际上,是否应允许银行资金进入股市一直成为业界敏感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召认为,中国应该执行灵活多变的货币政策,就短期而言,可以考虑降低准备金利率、减少国债正回购,而长期则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完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允许银行资金进入股市。 目前,汽车、住房等消费品的贷款,银行可以直接将钱打到开发商、经销商账户,以确定其贷款投向,除此以外,对于其他需要打入个人账户的贷款项目,银行无法对其用途进行有效监控,因此,也不排除部分资金进入股市,但真正通过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进入股市的资金毕竟只是沧海一粟。 因此,消费信贷的真正“瑕疵”是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虚假按揭”,即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以“假按揭”方式骗取或套取信贷资金,对商业银行形成一定的系统风险。而该问题是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可避免存在的。2002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并对2001年6月以来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审计报告中专门提到的个人信贷风险问题,建行也下发了《关于加强贷款管理,防范和处置“假个贷”的通知》,以期进一步完善了现有的个人消费贷款办法,并组织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对虚假消费贷款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工作。 环境因素 李金华的审计工作报告称,中国建设银行在个人信贷业务中,一些分支机构超限额发放消费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或虚假的消费贷款以及“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大量贷款被用于炒股、还债等。 抽查建行广州地区8家支行的楼宇按揭贷款,发现有10亿元是虚假按揭,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资金。如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1998年至1999年,冒用他人名义,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有3270万元已无法追回,其中转入该副局长等人个人账户的2576万元全部被提取现金,去向不明。目前,该副局长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拘捕。 对此,中国建设银行解释说,政府审计人员揭露的总额人民币10亿元的虚假贷款是“历史问题”,该问题已经通过惩罚相关管理人士并实施新控制措施予以解决。在其放贷业务查出的虚假贷款中,80%以上的“小金库”问题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70%以上的违规经营问题发生在2001年以前。 建行还称,针对审计中暴露出的违反财政法规问题,建设银行除责成各有关分行根据规定补缴税金和调整账目外,还按照违规收支情况相应扣减违规分行的管理费用,并进一步调整了对一级分行的财务授权,以保证对重大支出项目的财务控制。 一位建行员工私下对记者称,该审计只是审计署的年度常规审查,只是这次中国建设银行是其指定审查对象,如果审计到其他商业银行,其结果可能也是一样的。因为从目前公布的情况看,除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老案子外,其他反映的一些情况是每家商业银行都有的。 中国银行的一位人士笑着称,中国建设银行有点“冤”,因为审计署的审计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法规,与被审查对象的具体业务进行核对,然后发布审查结果,不会考虑银行的实际情况和环境因素。 对于“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许多商业银行都推行过类似业务,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数额不得高于房产总价格的80%,而“零首付”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各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贷款还是比较谨慎的,实际操作并不多,更多是流于宣传层面。 此外,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实际上是指建设银行开展的“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业务。即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可以获得相应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实际上,建设银行对该业务的审批非常严格,如规定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权利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等,因此通过该业务,虽然有些资金可能会进入股市,但由于审批严格,而且该业务并没有真正做大,因此对股市的影响和贷款风险都不大。 正是由此,虽然业界对审计报告的反映比较强烈,但并没有影响专业部门对建设银行的评判。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就称,对建行的评级不会立即受到审计署报告的影响,声称对中国建设银行的看法和对其他中国国有银行的看法一样,即这些银行的信贷和其他风险控制业务可能存在薄弱环节,这包括资产减值水平高于官方发布的数据及可能存在银行职员违规操作。 重要动力 虽然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存在各种问题,但四大商业银行还是将该业务当成目前发展的最快、最为重要的业务之一。 据业内人士介绍,四大商业银行居高不下的坏账、呆账率早就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视,并要求四大商业银行的呆账、坏账率要每年递减3%,这3%的压力成为各大商业银行大力推进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重要动力。 要实现每年递减3%呆坏账率的目标,有两个办法:一是做小分子,将呆坏账盘活,在最初几年,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取得巨大进展;但现在随着容易盘活的呆坏账盘活,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做小分子的方法不多。 因此各大商业银行只能用另一个办法,从做大分母上着力。要做大分母就要增加对外贷款,出于减少呆坏账率的考虑,目前各家银行对企业的商用贷款进行严格限制,并有规定对企业的贷款,特别是大额贷款,各级审批人员都要实行严格的负责制,不论贷款的时间、年限,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都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此外,人民银行也加大了对大额不良贷款检查查处力度。为重点了解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大额不良贷款风险状况及形成原因,防范贷款过度集中形成的风险,督促商业银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组织对四大商业银行大额不良贷款的专项检查,派出28个检查组,150名人员,对四大商业银行的118个机构截至2001年10月末,涉及223户企业的277笔、单笔余额在1亿元以上,共572.8亿元不良贷款进行了检查,对在贷款管理中有违规行为的114名银行工作人员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移交司法机关15人,开除13人。 而另一方面,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特别是房、车消费增长非常快,而且个人房、车的抵押也使得该贷款的信用相对较好。中国银行负责消费信贷业务的职工称,针对房地产的个人消费贷款造成的不良贷款率不到1%,相较其他贷款项目,不良率非常低,因此针对房产、汽车的消费贷款也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必争之地。 同时,为促进经济发展,拉动经济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促进商业银行开展房车消费贷款的政策。1998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同年9月,下发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此后四大商业银行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的业务量不断增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03年一季度,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增加2888亿元,其中,基本建设贷款增加1363亿元,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增加965亿元。分析认为,从一季度贷款增加的投向上看,除基本建设外,个人消费贷款增加较多,而且增长潜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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