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来最大信用证诈骗案调查 南方证券牵连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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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 15:5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 吴雨珊;特约记者 潘强 重庆报道 2003年5月28日,历时四年半、涉及资金15亿元的巨额信用证案在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这是迄今为止,全国涉及资金数额最大的单位集体信用证诈骗案。 案件发生于1995年12月到1997年初。其间,重庆佳昌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简称佳昌公 时隔近五年,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和江北支行一些了解内情及曾受牵连的人,已经不愿再揭起旧日伤疤。最后,在重庆市检察院相关人员的指引下,我们终于理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子乌虚有的转口贸易 比起三年前的第一次开庭,陈方伦在法庭上显得沉默了许多。 由于警方已掌握确凿证据,陈不再反驳关于伪造转口贸易的控诉。他甚至很坦白地说,在从事那些所谓的进出口贸易时,“(佳昌)公司账上确实没有一分钱,还欠了外面一些债”。 与许多金融诈骗一样,陈方伦的操作手法其实并不高明。 据重庆市检察院检查官冯亮介绍,陈方伦先后开立了106笔信用证,总额为2.6亿美元,其中以“虚构贸易背景、附随单据”之名被指控的共59笔,总额1.8亿美元。这些所谓的进出口贸易,绝大部分都是一天之内签两份合同,一份买,一份卖,并且都是高买贱卖,买卖对象是同一家公司。然后在毫无贸易背景的情况下,骗取银行远期信用证,从而实现非法融资的目的。 对此指控,陈方伦曾在2001年7月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辩称自己做的不是一般贸易,而是转口贸易,所以没有货物到岸很正常。但当公诉人追问转口贸易的港口时,陈立刻语塞。 在伪造附随单据方面,陈的操作手法更加拙劣。 1996年,佳昌公司通过提供虚假合同,在相关部门骗开特种商品进口登记证明,随后取得银行信用证10笔。这10笔信用证项下的仓单,都是跟一家“汕头联兴金属有限公司”合作,先后进口有色金属镍10000多吨。后经汕头保税区海关证实,“汕头联兴金属有限公司”从1994年注册到1997年注销,一共只进口过三辆小面包车。10000多吨“镍”,不过是陈方伦编的一个故事罢了。 陈的如意算盘是,利用远期信用证贴现资金的时间差满足自己的短期融资需求。一般而言,远期信用证的期限为180天到360天,而从远期信用证开出到陈的“国外合作伙伴”把贴现款汇到国内,通常只需20多天,中间有5到11个月不等的时间可以操作。陈就是利用这段时间,把贴现的钱分做两个用途:一部分拿去炒期货;另一部分归还一笔银行欠款,亦即“开后证还前证”。 “开后证还前证”的办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比较奏效,因为表面看起来这家企业运作还比较正常。1995年底,佳昌公司还“特意”向银行归还垫付货款2000多万美元,以骗取银行的信任。其后,从1996年开始,佳昌公司从江北支行开立了大量信用证,直到1998年东窗事发。 事实上,陈方伦一直都在做“亏本生意”,只不过亏的是银行的钱。由于佳昌公司几乎每笔交易都是高买低卖,每笔银行垫付的货款辗转回到佳昌公司账上时,总会少了总金额的5%到10%不等。这便是公司的融资“成本”,包括贴现利息和国外合作伙伴的好处费。59笔信用证合计在境外非法融资1.7044亿余美元(折合人民币14.0959亿余元),仅此一项即造成1017.8029万美元损失。 南方证券涉嫌共同诈骗? 在做信用证“文章”之前,陈方伦曾是上海期货市场的“风云人物”。 1994年5月7日,陈方伦的佳昌公司与重庆嘉陵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嘉陵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组建嘉陵企业有限公司佳昌进出口分公司。此后,嘉陵公司以进口铜、铝的名义,向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申请开立信用证8笔,共3800万美元,所进口的货物全部交由陈方伦在上海期货市场进行炒作,所获利润双方共享。 有了嘉陵公司的协作,一时间,陈方伦在上海期货市场几可呼风唤雨。 但好景不长。1994年下半年,嘉陵公司在处理一笔来料加工贸易时,擅自将这笔境内生产、境外销售的保税产品在国内销售。此举很快被重庆海关和上海海关发现,并对其处以扣货及罚款、补税5700万元的处罚。 企业受罚,最后承担恶果的却是银行。嘉陵公司在江北支行开立的8笔信用证到期时,因为受罚无力还款,迫使江北支行为其垫款2400多万美元。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处长王璐介绍,为了替嘉陵公司补缴罚款、偿还债务,从1995年3月起,佳昌公司开始委托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重庆嘉陵企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江北支行开立信用证。此时,江北支行亦认为佳昌公司是能尽快弥补垫款的企业,愿意为其提供远期信用证服务。 能取得银行信用证这个金字令牌,陈方伦自是喜不自禁。但是,没经过几个来回陈就发现,进口实货资金周转期长,收汇困难,有时还会出现大额亏损。于是,他萌生了一个“投机取巧”的念头:编造进口货物事实,在银行骗开信用证。 自此,从1995年底到1997年初,陈授意佳昌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段海燕,以佳昌公司名义或委托重庆市对外贸易公司、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与香港“猛而高”有限公司、美国APT公司、新加坡中金商品公司、新加坡新宇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北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签订虚假进口合同,使用伪造的信用证附随单据,在中行骗开信用证59笔。 但陈没有想到的是,踌躇满志的他在期货市场上竟一败涂地,前后亏损共达4.8亿元。 1998年12月18日,重庆市公安局接到报案,随即对陈实施了逮捕。12月30日,段海燕也被刑事拘留。 自那以后,案件山重水复,几经曲折。检察院两次提起公诉,又两次撤诉,三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事隔三年后才重新开庭审理。而审理的障碍和取证的难点均在于:赃款去向不明,且在查证赃款去向时又发现一些“涉及本案的新的重要事实和证据”。 陈方伦先后开立的59笔信用证总额达1.8亿美元,除了陆续归还的一部分之外,还有6900多万美元的空缺,折合人民币约5亿多元,全部来自于银行垫付的货款。 问题在于,这么多钱都去了哪里?据调查,陈方伦并非生活奢靡的人,他最春风得意时在上海开的也不过是一辆普通型桑塔纳。考虑到陈在期市亏损4.8亿元,还剩下几千万不知去向。 此时,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角色——南方证券——开始浮出水面。 据检查官冯亮称,早在1995年,佳昌公司即与南方证券过从密切。后来有一次,南方证券因代理深圳某公司管理国债,到期兑现时差了1000多万元,遂向佳昌公司求援。当时的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徐虹代表南方证券与佳昌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后者随后分数笔向南方证券汇出4758万元。这笔钱已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赃款。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处长王璐证实,佳昌公司涉嫌骗开的信用证中,有3单均为南方证券委托佳昌公司在中行江北支行开立,涉及金额814.6935万美元,造成损失496.4522万美元。目前,重庆市公安局已就南方证券涉嫌共同信用证诈骗一事立案。 案发经过与反思 “开后证还前证”,陈方伦这一招在一年多时间里几乎通行无阻,为何在1998年底突然败露? 事情缘于1998年8月的中国银行全行外汇大检查。据知情人介绍,1998年8月,中国银行总行对全国各分行进行了一次外汇大检查,检查发现重庆市分行的押汇数(即垫款)特别巨大,于是先后派出三个工作组约60人,到重庆市分行调查。佳昌公司涉嫌信用证诈骗一事始露出冰山一角。 据知情人透露,就在总行工作组进驻的这一年和随后的案件揭露过程中,中行重庆分行和江北支行发生了人事“大变动”:分行行长被降级,分行主管国际业务的副行长熊麦丁自杀,另一位主管信贷业务的分行副行长受到牵连,迁为巡视员;江北支行行长刑廷帮被就地免职…… 其后,总行从北京派来一位新的分行行长。这位行长甫一到任,便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了佳昌公司涉嫌骗取信用证、造成银行巨额损失一事。 中行重庆分行及江北支行有关人员的责任如何界定?作为受损一方,他们缘何受到牵连?个中可能别有隐情:陈方伦的辩护律师在实施辩护时称,“银行在开立信用证的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且个别银行工作人员知道陈方伦等人的做假行为。” 此案宣判在即,无论结果如何,银行的巨大损失已难以弥补。而本案的意义,或许更在案件本身之外。最耐人寻味的是,在佳昌公司1年多的诈骗过程中,是否有一些关口原本是可以堵住这个大漏洞的?到底是人员的过错,还是制度的缺失对这笔5亿多元的银行不良垫款的发生起着决定性作用?如何进一步健全金融管理体制,规范金融秩序,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位金融专家认为有两处关口应当把握。一是银行加强内控,推行统一授信,特别针对无贸易背景信用证的风险加强防范和控制;二是外管局应进一步加强外汇监管的后续监管工作,仔细查实每一笔售汇核销,对不能圆满解释无法核销的金额的,将其列入套骗汇和骗取银行资金的嫌疑人黑名单中,限制公司做新业务,对其进行较严厉的处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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