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2年年报:上市公司分红派现成潮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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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 13:55 粤港信息日报 | ||
何晓晴 自从2000年底中国证监会提出把现金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以来,分配派现逐渐成为上市公司主要的一种利润分配方式。特别是去年,上市公司分红派现更是潮流涌动。 截至4月30日,深沪两市公布年报的1236家上市公司中,共有657家公司宣布将进行分配。其中,派现公司有622家,每10股派2元以上的公司就达到了90家,现金分红总额则达到457.87亿元,这一数字较2001年增加了30亿元,并占到了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2.97%。此外,还有104家公司将送转股本,每10股送转3股以上的公司达到了71家。 从2002年度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案中可以看出,现金分红成了股利分配的主流,两市涌现了一批业绩稳定、派现可观的绩优公司。如:新兴铸管、上港集箱、佛山照明、万科、双汇发展等。其中,云内动力、佛山照明、南方汇通、神火股份、首创股份、南京水运、紫江企业、九芝堂等公司已连续3年实施了分红派现。 从年报披露情况得知,2002年进行高派现的上市公司多数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业绩,且大多集中在传统成熟产业中。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现金分红前5位和后5位的行业平均分红率几乎相差了整整一倍。前5位的行业中基本上全都属于传统性行业,行业的整体增长空间都不是很大,因此行业的再投资需求相对较弱。而后5位的行业中有3个行业是目前发展相当迅速的行业,包括:金融、信息技术和房地产。从这一点来看,2002年现金分红的行业分布还是比较合理的。即再投资能力弱的行业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由投资者进行收益的再分配投资;而再投资能力强的行业(金融、信息、房地产等)将利润留在上市公司内部进行高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的高收益投资,充分显示了资本市场对资产再分配优化的功能。 不过,在上市公司分红派现渐成潮流的同时,有几个现象值得引起投资者关注: 一是分红政策飘忽不定,短期行为较严重。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够完善。大股东对于上市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可按着他们意志影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这就使得上市公司的红利政策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二是上市公司超能力派现后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现金红利是真正的现金流出,没有一定盈利能力和足够现金支撑的公司是不可能发放的。从已公布年报的公司看,派现公司基本上有足够的货币资金来支付红利,但也有个别公司却显得力不从心。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一些公司在分配预案中推出高派现的同时,往往又提出了新的再融资计划——或增发、或配股、或可转债项目。显然,上市公司进行分红派现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从投资者手中圈更多的钱。对此,投资者应仔细看清楚上市公司分红派现后面的真正目的。 本报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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