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慷慨分红用心良苦 奈何投资者依旧赎回无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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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 15:24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黎霆 4月30日,融通新蓝筹基金进行了继3月18日以来的第二次发放红利,对每10份基金单位分配0.32元;4月25日,大成价值增长基金也进行了每10份基金单位0.30元的分红。而在此前,每10份基金单位0.30元以上的分红是很少见的,以致有“迷你分红”之称。有业内人士指出,现在基金分红不仅数额上“慷慨”,而且时间上引入了“有钱就分”的不定期做法, 赎回者多是成立时的“托儿” 随着近来股市好转,基金净值也开始回升,目前大多开放式基金的净值已超过面值。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在此形势下反而引发了一场“赎回潮”:在最近公布一季度投资组合的11只开放式基金中,共遭遇了逾37亿元的赎回,而且业绩好、净值高的基金遭赎回的现象更为明显。有人认为,这是不少机构投资者趁机解套,属非理性举动。 对此,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与评价中心杜书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首先应该看到,在基金的投资群体中,有一部分是成立时为了有更大的首发规模,基金公司去“生拉硬拽”来的,大多为机构资金。由于股市低迷,此前基金净值多在面值之下,这些机构投资者被迫在其中滞留已久,如今净值回升,他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安全撤退的机会。杜书明认为,这是基金规模的自然修正,此前的规模是有泡沫的。 基金成立时找一些机构投资者来“凑”规模,这是业内一个公开的秘密,有人甚至把那些投资者称为“托儿”。杜书明认为,要说他们现在赎回是非理性的,就应该看到当初进来时也是非理性的。从基金投资的角度看,当然是长期持有更为合适,因为频繁的买卖不仅风险较大,而且要承担赎回费率和差价收益的资本利得税,如果是持有基金得到分红,则有暂免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杜书明认为,目前已发生的占原规模30%左右的赎回基本上就是当初“拉”来的份额,留下的将会比较稳定,他们应是基金投资的中坚力量。 急于分红将影响基金运作 在面对赎回潮的同时,不同基金间的竞争也愈来愈激烈,目前基金发行中的营销战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增加分红的力度,不仅体现了基金公司留住老投资者的愿望,还被当作了在发行竞争中取胜的手段。杜书明认为,从如何吸引投资者的角度说,基金公司把分红作为一张“牌”无可厚非,但急于分红并不是很好的方式,他个人不甚赞成这种做法。 杜书明说,如果展开了分红竞争,会助长基金短期炒作的风气,把股票变现后的短期获益用以分红,但变现后的资金什么时候入市又将是一个问题。而且,以分红来挽留投资者的效果不一定好,如前所述,一些急于离场的机构投资者并不会在乎这种分红。对投资者来说,还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收益的获得和分红是两回事,如果未分红,已产生的收益还是会留在投资者的账户上,只是将在未来一次性交付而已。杜书明认为,不定期分红迎合的是市场发展初期一些不成熟的投资者,如果基金要提高自己的吸引力,根本上还是要靠长期盈利的能力。 尽管最近基金的分红越来越慷慨,但就在不久前集中开展分红的3月份,不少基金却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并且受股市变动的影响十分明显。如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在3月11日公告对分红额度进行了调减,将原定于每10份分0.1元的预案改成0.046元,原因是“自分红公告刊登后,由于难以预料的市场变化,基金单位净值随市场下跌而有所下降”。 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分红的基础是“基金净收益”。所谓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息、红利、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法规对基金分红提出了两个约束条件:一是基金投资要有已经实现的净收益,二是分红的比例在一年中不得低于已经实现的净收益的90%。正是根据第一项约束条件,为了满足分红后基金单位净值不低于面值,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分配的红利不得不下调。 现在已经有基金经理对赎回和分红深感头疼。如某基金公司一位人士坦承,为了应付赎回,其投资操作已受到影响,而“被迫”的分红则像是杀鸡取卵,并非基金公司不愿对投资者分红,而是不愿为了及早分红而把一个能盈利的投资组合急于变现。而有人进一步提出,如果基金为了应付赎回和分红纷纷把股票变现,将导致股价下跌,从而使基金净值下降,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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