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炜
最近,有关保险公司上市的话题重新热闹起来,有保险公司本周表示将力争在年内率先成为“保险第一股”。与此同时,又有保险公司发布拟上市公告,并称已接受辅导期超过若干时间。整整沉寂了两年后,“保险第一股”急切地盼望着浮出水面,让投资者似乎感到金融企业上市团圆的日子为期不远。筹备上市坎坎坷坷。
与银行上市相比,保险公司上市所要走的路坎坷不少。2000年初,国务院颁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表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遵守《公司法》及国家证券监管的有关规定”。这项政策意味着,继商业银行之后,保险公司上市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已经没有顾虑和障碍。监管部门也对保险公司上市频吹暖风:当时上任不久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便发出欢迎金融企业上市的邀请;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则多次公开表示,股份制保险企业只要符合条件的,保监会都将极力推荐上市。
然而,保险公司上市“只闻雷声,不见雨点”。两年中,先后有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华泰财险、天安保险、大众保险、新华人寿等公司完成上市辅导,筹备上市。可在这么多“毕业生”中,至今还没有一家顺利敲开证交所大门。十分微妙的是,保险公司老总对上市的说法已略有变化。去年5月率先结束上市辅导期后,某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曾对成为“保险第一股”信心很足。时隔一年后,该公司的上市步伐并未见大进展。这位副总经理新的说法是:“上市的时间早点或晚点并不主要,坚持上市的质量标准才是第一位的。”偿付能力是一道坎
在外界看来,保险公司上市正越来越体现出一个“难”字。有消息则说,监管层对保险公司上市持鼓励而谨慎的态度,技术层面和微观操作也绝非易事。事实上,在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上市的同时,业界的担忧从未消除过。较普遍的一种观点担心,一旦保险股被“戴帽”甚至退市,问题将不仅仅是一家上市公司退市,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并影响到社会稳定。上市保险公司无法保壳,不仅使投资者利益受损,而且会牵连保险消费者。
保险公司上市进展缓慢,致命伤在于偿付能力不足。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最低标准,是保险业经营的核心指标,也是各国对保险业监管的重点。有关专家认为,一方面,国内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不足;另一方面,国内保险业利润率低,短期内不可能靠自身利润累积来满足资本需求、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不良贷款比例达标是不少银行上市的一大难题,而解决偿付能力则是保险公司上市的一道坎。盈利提高尚有难度
保险公司上市的积极意义一大堆,上市可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然而,要使积极意义兑现成投资者利益,关键还要靠业绩来体现。而我国保险业在保费快速增长的背后,盈利能力的提高依然不容乐观。中国国际金融公司2000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保险公司的平均资产收益率只有1.19%,远没有达到2.1%的国际行业平均标准。影响国内保险公司利润率提高的主要因素,是保险产品单一、投资收益率低等。
另有一个隐患因素是,在1996年连续7次降息前,不少寿险公司为抢占市场出售了大量高额预定利率保单。据估计,中国保险业利差损可能高过500亿元,中国人寿、平安和太保最多。利差损的危害猛于虎,高息保单曾在前几年导致多家日本保险公司走向破产。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据此形容,利差损是寿险业的“慢性毒药”。允许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证券市场,曾使国内寿险业的利差损基本得到化解。但利差损风险不是静态的,若保险公司无法持续借助证券市场获取“超额利润”,利差损就会继续吞噬利润。去年下半年以来的股市调整,显然使保险公司的盈利问题重新凸现。各方期盼政策开闸
有不少业界人士曾期盼管理层给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投资“开闸”,以此来化解保险公司现有的诸多烦恼。保险公司商业化步伐的加快,市场开放程度加大,目前严格的投资限制难免使保险公司失去利润空间,造成巨大的利差损,面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危机。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一致认为,逐步拓宽中国保险业投资渠道,是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同样,保险资金增值保值渠道的拓宽,也是未来保险公司上市后的流通股股东所关心的。否则,保险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很难提高的尴尬。但到目前为止,有关《保险法》修订的审议和讨论,仍对原来的限制直接入市投资政策“原封不动”。
从目前已完成上市辅导的保险公司来看,大多属于行业中的后起之秀,具备一定的后发优势。拿新近完成上市辅导的新华人寿来说,截止到今年6月底,上半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超过去年全年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9%。新华人寿总保费和个人营销新契约的增长速度,均大大超过了国内寿险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分列居同业首位。有消息称,年底之前,新华人寿的上市事宜有望明朗。在保险公司上市还有不少磨难的背景下,新华人寿或另有一家公司年内争得“保险第一股”也并非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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