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当庭宣判3个月内出结果
在7名被告被依次带出法庭后,审判长敲响了手中的法槌,昨晚9时20分,备受关注的中科大案终于结束了长达25小时的庭审被宣布休庭。在前三天“法庭调查”基础上,昨天的“质证举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三部分从中午11时开始整整持续了10个小时。最后正如人们所意料的,法庭未当庭宣判,最终审判结果将在3个月内作出。
在法官主持下,控、辩双方辩论焦点为:在案件组织者、发动者吕梁及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朱焕良缺席审判的前提下,丁福根、董沛霖等人是“从犯”还是“共犯”。
的确,能够制造惊涛骇浪的大鳄不在场,这几条能量有限的“小鱼儿”充其量只是溅起了中国股市大潮中的几朵小浪花,影响力、冲击力毕竟要小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号称“中国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大案已告一段落,但在吕、朱二人归案前,法律、道德、舆论对此案及整个中国证券业的关注和质询还远未结束。
吕梁曾经被抓目前在逃海外
此前有消息称,吕梁有可能已被抓,但昨天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红色通缉令”表明吕依然负案在逃。不过,由于吕梁在此案中所处位置非常关键,当公诉人突然出示“庄家吕梁”被抓获的供词时,旁听席上一阵骚动。这是一份来自公安机关的预审记录,表明吕梁曾于2001年2月3日在其居住的亚运村北辰花园5号别墅内被抓捕,吕梁称自己是深圳人(公诉人证实吕为江苏镇江人),高中文化。他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丁福根、董沛霖、庞博等人的联系方式,在供述中,他坚持认为收购康达尔(中科创业股票前身)是为了将该公司从一个传统的饮料公司变成一个现代的科技公司,大量收购该公司股票是为了长期投资,“而这种行为是合法的”。现在吕梁和朱焕良的下落成了此案的最大悬念:由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表明,吕梁于去年2月9日在监视居住期间脱逃,至今未归案;而城府颇深的朱焕良则留下一张出境登记表后潜往国外。
揭开吕梁“长期投资理论”的面纱
庭审中,包括丁福根、董沛霖在内的多名被告人皆谈到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为吕梁融资,是因受到其“长期投资理论”的蛊惑,对此公诉人吴春妹做了精彩的发言,她认为吕梁能够“空手套白狼”的条件就是使出资方能够获得高于普通利息的回报,要想实现这种“本身没钱却要使钱升值”的目的,只能是用所取得的资金投身股市买卖股票,使股票价格上涨,同时用现有的资金做抵押取得更多资金,再去股市买卖股票用于还款。在这样的资金链中,由于原始资本不是自己的,因此取得的资金越多负担越重,为想方设法减轻负担,只能筹集更多钱同时去抬高股价。
西方受到推崇的“长期投资理论”其精华是买公司而不只买股票,从表面看,吕梁也买公司了,但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发布虚假信息,继续操纵股价。
为吕梁融资的营业部不止126家
当126家营业部的名单出现在投影上时,法庭上出现一阵骚动,在吕、朱二人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挖出为黑庄炒股提供资金的金融证券机构可谓是此案的最大收获。密密麻麻的名单让公诉人念了整整20分钟,然而庭审结束后,一位参加辩护的律师告诉记者,据掌握的资料看,所涉及的证券营业部和银行支行要远远多于这126家。“从法律上讲,如果丁福根等人作为案件的实际操作者要受到惩罚,有关机构作为资金提供者和技术保障方同样罪不可赦”。
庭审结束了,然而留给人们的疑问并未因此而减少:54亿资金为什么会产生?其中涉及的股票质押贷款、券商的非法融资、上市公司盲目担保以及假重组、做假账、披露假信息、庄家明显对倒、倒仓等舞弊行为,究竟怎么处理?损失最为惨重的中小投资者该如何获得赔偿?种种疑问终将会水落石出。
本报记者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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