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的绝大多数案件处理都很不透明,往往在媒体曝光、证监立案后立即进入黑箱,直到整个事件被公众渐次忘却后才有短消息出来,责任人得到或重或轻的惩治,整个事件以一组不完善的数字结束。在中科创业事件中,这种不透明则表现到极致
□胡舒立/文
2001年1月1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中科创业股票违规操纵案,终于在今年5月底有了比较确切的下落。消息说,中科创业案已被法院受理,开庭时间定在下月。还说,头号证券大案终于可以真相大白了。
乍听确是有些兴奋。在庄家横行的中国证券市场,中科创业案是惟一一起庄家自陈做庄内幕的案件,又曾因连续五日跌停引发过市场的巨大震荡,还可列为2001年初“股市大辩论”的起始原因之一,算是有些历史意义。此案一年多来没有下文,几乎到了让人忘却的程度,如今突然有了要开庭的消息,可称中国证券市场第一起走到了刑事诉讼程序的股价操纵案。
不过,细看和细想有关信息,却又觉得即将来临的审判并不能让人乐观。这里至少可以提出三个基本问题:总指挥吕梁(吕新建)去哪儿了?与吕梁签约并拿出公款支持其操纵市场的“北京机构”,还有,与吕梁、朱焕良有机配合并涉嫌开设老鼠仓的中科创业管理层人士该承担什么责任?而且,与中科创业同样被操纵的“中科系”其他股票将如何对待?(参见本刊2001年2月5日号封面报道《庄家吕梁》)
显然,因为近在眼前的庭审只是针对当年吕梁手下的操盘手丁福根(人称小丁)等五人的,而且所论无非是丁福根经手的、中科创业53%的流通盘股票操纵,所以,纵使下阶段案情很清晰而且司法有效率,仍然只回答了中科案的一小半问题。对老虎或潜老虎们的惩治还没有开始,整个事件远未到真相大白的时候。
除了案件处理显著的不彻底,中科创业事件处理过程中更大的遗憾当是不透明。与美国处理安然事件中的公开性相比(参见本刊2002年1月20日号封面文章《标本安然》),中国证券市场的绝大多数案件的处理都很不透明,往往在媒体曝光、证监立案后立即进入黑箱,直到整个事件被公众渐次忘却后才有短消息出来,责任人得到或重或轻的惩治,整个事件以一组不完善的数字结束。在中科创业事件中,这种不透明则表现到极致。因为在事发前期,主角吕梁一直罕有地与媒体频繁接触,甚至在1月初证监会宣布立案调查之后,吕仍以口头或文字形式向媒体提供了大量一手资料。因此,这一案件曾获得了空前的透明和关注。然而,2001年3月吕梁被监视居住,整个中科创业事件随即音信杳然,后来,坊间广泛流传吕梁逃跑也从未被官方加以证实。15个月的消息封锁之后,直至今年5月底,才有“案件行将开庭”与吕梁“下落不明”的消息公布,可见有关监管与司法部门对舆情的漠视。
中国证券市场上庄家操纵的现象近年来相当普遍,中科创业案并非惟一与孤立的事件。然而,这一事件又因其显著的规模,因其所形成的“中科系”或称“中科网”,而且因其总指挥吕梁完整的操作思路,在败露之后仍有非常可贵的标本意义。监管与司法部门在办理这一案件中可能遭遇的巨大困难是不难理解的,但我们愿意指出,能否比较彻底地查处此案,能否比较全面、比较深刻地接受教训,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近中期发展,影响会很不一样。因此,在初审丁福根们的同时,监管和司法部门对吕梁、对相关机构人士、对“中科系”内其他股票的操纵行为的调查和侦察,无论如何应当继续进行下去,最后拿出较为完整的结果。我们以为,这是对中国证券市场最起码的负责。
中国证券监管部门近年来非常强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信息,理由种种,主要是说既是公众公司就要对公众投资人透明。以此道理相推,监管部门对投资人和纳税人责任和义务只有更大,监管者充分披露自身运作的有关信息亦是义不容辞。我们相信监管与司法部门有足够的机智与原则,不致在必要的及时披露中道出牵涉细节的“机密”,乃至影响办案的顺利进行。而随时向公众通报重大案件的办案进程以及阶段性成果,既有助于获得舆论的理解和支持,也有利于增加市场的信心,及时收取鉴往知来之效。这一切,也应当从公众最为关心的中科创业案做起,至迟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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