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债净价交易的第一天,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部分投资者对国债实行净价交易的新规则不甚了解,误认为行情显示中出现的向下跳空缺口是国债价格下跌了。为此,我中心再次提醒投资者关注国债交易规则的变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中心
问题一:3月25日的国债行情显示中,为何所有品种都出现向下跳空缺口的现象?
答: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当日国债实行净价交易,将应计利息额从全价中剔除后所产生的结果。以深市101966券2002年3月25日行情显示为例:
从上述两个列表可以看出,当日的净价显示均经过全价减去9.24元的应计利息额。由此,各国债品种在当日的K线图上均出现了向下跳空缺口的现象。
问题二:什么是全价交易、净价交易?
答:我国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实行全价交易方式,简单地说,全价交易就是国债的行情价格包含了应计利息,投资者以"全价"申报委托交易;而净价交易是指国债行情报价中刨除了应计利息部分,投资者以"净价"申报委托交易。
"全价"与"净价"两者的关系可以简单地用下面的公式表示:
净价=全价-应计利息以2001年12月31日深市101966券收盘价格为例,当日该券收盘价全价报价为145.99元,投资者需以145.99元为参考价格委托交易,这其中就包含了6.51元的应计利息。如果以净价报价的话,则101966券的收盘价揭示为:
净价价格=145.99元(全价)-6.51元(应计利息)=139.48元。投资者买卖时就应以139.48元为参考价格来申报委托交易。需要注意的是结算价格仍是全价即145.99元。
问题三:为什么要实行净价交易?
答:实行净价交易,是为了更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实际价格,方便投资者对市场价格做出及时和更直接的判断。
全价交易时,国债的市场价格变动受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一是受市场利率的变动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如"100元面值、4%年利率"的国债,它的成交价可能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在100元面值的基础上上下波动,也会因为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导致价格的上涨或下跌,该部分价格实际就是"净价"二是国债利息,国债的价格会随着利息的自然增长而上涨,价格中体现在"应计利息"上。半年后"100元面值、4%年利率"的国债市场价格中包含了2元的应计利息。
由于全价交易时影响应计利息的因素较为复杂,它会随着券种的不同(如是零息国债还是附息国债)、票面利率的不同、已计息天数的增加而发生变化,容易对国债投资者产生误导。
在净价交易条件下,将国债成交价格与国债的应计利息分解,让交易价格随行就市,如此一来,投资者可以根据净价的波动,准确地计算出国债投资的收益率。
问题四:实行净价交易后,我怎样填写委托单?"成交价"和"结算价"一样吗?
答:根据新规则规定,国债交易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国债行情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因此,在填写委托单时,您应选择"净价"填写申报。
"成交价"和"结算价"不一样。因为实行净价交易后,买卖双方都以国债的净价进行申报,交易后产生的"成交价"以净价表示。但结算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结算价。通常投资者的交割单上会分别列明结算价、成交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问题五:实行净价交易后,国债交易佣金、经手费如何计算?
答: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其交易佣金、经手费等均以结算金额(结算价×成交量)为基数进行计算。其中的结算价是成交净价和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之和。
敬告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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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a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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