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强壮的人,都必有生老病死;再辉煌的企业,也难免兴盛衰亡——前者体现了自然的意志,后者表明了市场的无情。即将逝去的生命,我们或许应该不惜代价地抢救,但病入膏肓的企业,也同样值得如此吗?
股市的发源地在西方,当今世界最成熟的股市仍然在西方。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上市公司是能上能下的——上只要符合规定标准,下只要不再符合标准;可上时不必走后门拉关系,该下时找了谁说情也没用。
但中国的事情往往不简单。一件即使原本简单的事,因为考虑的方面太多,于是就复杂起来,于是就不再容易——例如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
与西方国家相比,对于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我国政府堪称是仁至而义尽了。从ST再到PT,数年的耐心,举世未闻的创造性制度扶持,依然无法使“阿斗”们站起。在各方的强烈呼吁下,最后不得不拿PT水仙开刀,以稍息民愤。
然而十几个PT公司,全部杀掉实在心有不忍。于是在千呼万唤始出台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中,继续网开一面:PT公司暂停上市后,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宽限期,以延长暂停上市的期限。结果,十几家PT公司中,除PT粤金曼未蒙开恩,其余皆获宽限。
在被广大投资者称为“苟延残喘期”的宽限期内,7家宽限期仅至6月30日的老PT公司(新PT公司宽限期至年底),在各地政府的大力协调、有关各方的积极配合下,资产重组工作一改多年僵局,突然全部飞也似地展开了。截止7月20日,两地证交所规定的PT公司发布中期预亏公告的最后期限,7家老PT公司无一预亏。按照制度,不预亏应该意味着已经扭亏,就可以再获6个月的宽限期。对于PT们来说,这样的结果无疑是喜剧性的,当然值得举杯庆祝。
但不愿贺喜者也有人在。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微博]就声称:“对于给予PT公司所谓的宽限期,我看不是好事。上市公司到了PT阶段,肯定已经病入膏肓,甚至像植物人一样,成了“植物企业”。现在给了它们宽限期后,再由地方政府出面,通过大量的资产置换,赋予这些实际上早已名存实亡的企业新的生命,这样做根本没有意义,反而助长了证券市场的投机性,并使市场化的退市机制遭到了损害,还为地方政府插手上市公司提供了堂而皇之的借口。既然置换进入的资产都是优质的,为什么一定要让它们借着那些“植物企业”的名义?为什么不可以让它们堂堂正正地自行申请上市呢?”。
吴晓求的意思,应该是宽限期对于PT公司而言,固然可喜,但对健康的退市机制乃至证券市场大局来说,不仅无喜,而且可悲了。
持此观点者,应该绝非吴晓求一人而已吧!(张)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