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桦 北京报道
核心提示:沪港通是通过两地交易所为载体对订单进行路由,QDII等则是以资产管理公司为载体。换句话说,沪港通是绕过了此前必须经过的资产管理机构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的过程,实现了真正的投资者直接投资。
21世纪经济报道 4月11日,“沪港通”的里程碑式突破依然振奋着两个市场。
然而,在突破背后,还有众多疑问待解。比如,与之类似的QDII、QFII、RQFII框架何去何从?深交所[微博]为何缺席?六个月的准备期将发生什么?
当日下午,证监会[微博]解答了这些围绕着沪港通的“为什么”。
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指出,在沪港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深、港两地市场可以具备更好的条件,在更高的起点上自主探索包括互联互通在内的各种合作形式。
QFII们何去何从?
QFII、RQFII框架将摆在什么样的位置?此前曾被市场寄望甚厚的QDII2何去何从?
在前者方面,证监会的回应是:“沪港通不仅不会对QFII、QDII、RQFII等现行制度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反而可以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为投资者跨境投资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4月10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博鳌论坛上讲的则更具体。
他指出,沪港通对QFII等有一定的政策替代效应,但两者机制不同。
除了为两个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之外,港股通在互联互通机制上的里程碑式突破更值得关注,如果拿它跟此前的QDII、QFII、RQFII框架对比,可以发现两者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区别。
沪港通是通过两地交易所为载体对订单进行路由,QDII等则是以资产管理公司为载体。换句话说,沪港通是绕过了此前必须经过的资产管理机构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的过程,实现了真正的投资者直接投资。
这种直接方式的制度突破性极大,需要两地交易所与结算公司的参与配合。比如在交易所层面,需要完成两者之间的业务规则和技术系统对接,方能实现双向的买卖申报。在结算公司方面,则需要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因此,这种突破需要两地交易结算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深度配合才能完成,它在技术准备上较此前的QDII等要求更高,筹备时间也更长。
比如港交所在2012年宣布交易系统升级时,就为与内地系统联网做好准备。而上交所[微博]2009年升级交易系统时,就加入了“多交易所功能”,可以提供与外部交易所的订单路由、行情查询等服务。而系统宿主服务功能可实现多个交易系统在同一平台上同时运行,并且拥有各自独立的交易产品、规则和时间表。这两种功能可以使境内外参与者通过单一的接口完成跨市场、跨境交易。
另一个突破点则在于人民币交易与资金闭合路径管理。
首先,“沪港通仅以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投资者须以人民币进行投资;QFII的投资者以美元等外币进行投资。”张晓军4月11日指出。
再者,“沪港通对资金实施闭合路径管理,卖出证券获得的资金必须沿原路径返回,不能留存在当地市场;QFII等买卖证券的资金可以留存在当地市场。”张晓军说。
闭环与人民币交易方式结合起来,是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尝试,这或也是沪港通能够顺利推出的原因。
然而,在这个里程碑式的互联互通机制突破背后,与之类似的QDII、
肖钢表示,沪港通实施的同时,仍要继续扩大QFII,特别是单个机构的投资额度,也要适当地放宽。在相当长时间内,既可以发展沪港通,同时也能保留QFII这一机制,并扩大其优势。
在后者方面,由于QDII2为央行[微博]主导,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上的表态或可提供启示。
周小川表示,“沪港通”对于央行也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在双向投资方面要鼓励,当然所有配套的管理政策和其他有关改革也要逐步跟进”。
深市缺席之由
“沪港通”带来巨大突破之余,深市的缺席原因也引人关注。
事实上,在此前的市场预期中应该是沪深港的互联互通,比如此前的港股ETF也是沪市与深市同步。
4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的提问,解读了深市暂时缺席的原因。
其指出有三点原因:一是有利于平稳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沪港通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探索,相关制度安排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初期由沪、港交易所先行先试比较稳妥。
二是有利于防范风险。上海与香港两地市场估值水平较为接近,沪港通对两市场估值水平影响相对较小,有利于试点平稳起步。
三是基于交易所自身的需求。沪、港交易所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通过商业谈判,自主选择以互联的方式开展合作。
然而,沪港通或仅是开始,试点意味着一种铺路。
“在沪港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深、港两地市场可以具备更好的条件,在更高的起点上自主探索包括互联互通在内的各种合作形式。中国证监会也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深港两地市场加强合作与交流。”张晓军表示。
“更高的起点”或为将来的真正沪深港通打开想象空间。
6个月筹备期做什么?
从宣布到真正启动,监管层方面给出的时间表是6个月。这6个月里将会发生什么?
从证监会在4月11日给出的规划来看,这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出台该项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做好技术准备。
再者是与香港证监会沟通业务监管及跨境执法问题,对现有的《监管合作备忘录》进行补充。同时协调沪港交易所签署互联互通的合作协议。
三是制定有关交易方式、交易时间安排、信息披露等细则和应急处置方案。
其中,跨境执法或值得关注,证监会给出的原则是所在地与牌照发放监管原则。
上市公司按照上市所在地原则进行监管,证券公司原则上由持牌所在地监管机构监管,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由对方监管机构颁发牌照并进行监管。
其中,证券公司通过沪港通代理投资者从事跨境证券交易行为时,境外监管机构有权对其跨境交易行为进行监管。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则按照交易发生地原则实行保护。“投资于谁的市场,由谁进行监管。”张晓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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