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证监会主席肖钢没有出席、没有分会场讨论、没有会后出文件。
在5月8日举办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匆匆赶赴京城的证券界大佬们并未等来和去年一样的头脑风暴。
一贯喜欢在会议中提批评意见的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没有在5月8日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发言。不过,代表中信证券的演讲者们,还是在大会上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而大多数的券商高管们的演讲,则以总结为主。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表示本次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的主题是“总结、交流、巩固、提高”,但实际上,出席这次创新大会的高管们,都把规范与风控当做了今年创新大会的关键字眼。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监管层之所以表现的低调和谨慎,是因为相对于券商创新,监管层今年有更重要的任务,“证券法今年将再次修订,这需要维持资本市场的相对稳定,还需要协调证监系统新一轮的人事变更。”
这种希望维持稳定的姿态,造成了监管和市场的心态差异。5月的7、8、9三天,股市中的券商板块处于整体下跌态势。
短缺的风控官
即使没有这次创新大会,券商们也从监管层直接得到了指示——注意风险。自去年开始,证监系统开始了连续的现场检查,这之后,有一种职业开始在券商中变得紧俏。北京一家券商的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现在风控人才特别缺,无论是产品还是公司层面,大家都在招聘有风控经验的人才。”
一年零三个月,券商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从0.28万亿元膨胀至2013年3月的2.83万亿元。虽然相对于银行、保险、信托而言仍然渺小,但是1年10倍的速度,确实令人刮目相看,这其中大部分功劳要归于2012年的券商创新大会。
去年10月,随着《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出台,证监会取消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事前审批,该为由协会事后备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3月底,66家证券公司报备了234只新设资产管理计划,80家证券公司报备了1584份新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在汹涌发展的券商资管业务中,银证合作通道业务占据绝大多数比重,在今年一月,这个比例达到了80%。在这其中,接替信托的银证合作中,虽然收益率不高,但券商们做大池子的意愿非常强烈。
但是随着银监会8号文的推出和证监会新主席肖钢“提醒”机构部“不要把别人的垃圾又捡起来”的传言,券商们开始仔细揣摩监管机构的意图。但是也有一些券商高管不认同监管层的求稳,南方一家券商的高管抱怨道:“要做强行业,就要公司自己手里有钱,综合治理之后客户的钱不能动,又不允许证券公司负债经营,想IPO又要等,杠杆太低了。再加上现在收紧通道业务,我觉得没必要管这么死。”
对此,一向支持券商行业创新的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说:“有些券商老总给我发短信、打电话,说张助理创新还搞不搞了,为什么处罚我们?”张育军指出这是并行不悖的,“我们要一手抓处罚,一手抓创新。要加大处罚力度,避免监管工作跟不上创新发展,免得出现大的违规。”
相对于去年创新大会后的热闹场景,一些券商人士称他们对强调风控适应的较快。“综合治理10年了,天天就是强调合规和风控,这个比创新容易。”上海一家券商的高管告诉记者。
业内有一种预期,今年底时,券商行业资管规模将超过5万亿元,“如果真的能达到,确实需要风控与创新并重。”上述上海券商高层说。
证券法修改前夜
距离《证券法》上一次修改,已经过了7年时间。两会期间,修改《证券法》的呼声十分高涨,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在《证券法》修订之前,弱化创新速度,维持证券市场稳定是当务之急。
证监会上市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曾经指出现行《证券法》存在的7大问题: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位存在偏差;缺乏定向私募发行、小额快速融资直接融资制度安排;制约了债券融资的效率;并购重组手段单一,对价支付方式不灵活,分立合并、股份回购、破产重整等措施针对性不强;国内企业海外上市和国际板缺乏总体安排;缺乏便利投资者诉讼、举证的专门机制。另外,地方公安司法机关办案与集中统一监管要求不符;《证券法》确定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无法实现。
在机构眼中,这种法律层面的滞后反映在市场层面就变成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例如,等不及国内IPO而准备赴香港上市的企业和他们的中介投行,就希望证监会审核流程、全流通、增减持股份、发债等问题上给予便利,这其中所涉及的众多法律法规如要修改,恐非一日之功。
在郭树清时代,资本市场的创新节奏曾经被质疑过快,但是站在上市公司和券商角度而言,野蛮生长并不是一件坏事。一位创业板企业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他们曾经寄希望于今年能够推出优先股制度,以方便他们的快速并购后不是去对企业的控制权,“但是现在会里也没有说法了。”
在券商层面,中信证券在本次创新大会上就提出,希望监管层借鉴国外经验,针对资产证券化,协同其他监管部门,推动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制定专门、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更高层级、更加完善的法律环境。此外,在会计与税收方面也应出台相关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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