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刘国锋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月24日表示,证监会拟决定对匹凸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件处以570万元罚没款;对鲜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股价案处以约347058万元罚没款;对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件处以943万元罚没款。拟罚没金额总计近34.8亿元。同时拟对鲜言等11名当事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张晓军介绍,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引发市场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主体依法立案稽查,全面拓展调查广度深度、全面查清涉案违法人员、全面深挖涉案违法行为,迅速查办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1项议案”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同时,深挖查清了鲜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证券市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8宗系列案件,并对相关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张晓军介绍,关于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经查明,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于2017年1月在“1001项议案”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慧球科技董事会抛出并审议“1001项”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守法义务及董事会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慧球科技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证监会强调,“1001项议案”事件不是单纯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相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等无视党和政府权威,打着信息披露的幌子,将《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社会公序良俗矮化为董事会决议事项,挑战党和政府的权威,藐视法律规定,践踏社会公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张晓军介绍,同时,查明“1001项议案”的始作俑者鲜言等及相关上市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是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鲜言持有的“多伦股份”比例变动两次超过5%,鲜言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并予披露。此外,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鲜言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多伦股份”(“匹凸匹”)价格。(下转A02版)

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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