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光大乌龙指案主角杨剑波[微博]诉证监会[微博]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微博]公开庭审。原告、被告双方就错单信息披露时间、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的角色等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论辩。
在庭审中,杨剑波认为,光大在事件中有两个身份,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其中作为投资机构,其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在错单信息披露时间上,杨剑波方认为是在中午。其举证说,当时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在中午时间发布了相关错单信息。主流媒体中午的详细报道,足以认定此错单信息已经公开。
而证监会方认为错单披露时间是下午2:22分,其微博发表披露为披露时间。证监会方认为,内幕信息的公开,应该是通过手续来公开,而非媒体猜测。证监会方强调那天中午错单只是盘面异动的一种猜测。且当天中午光大董秘还公开否认错单传闻。
但当法院询问证监会其方官方微博是否属于公开披露的一个渠道时,证监会方并未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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