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宗琦
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华表示,建议参考海外模式,在国内以试点的形式,针对机构投资者,建立券商主经纪商业务模式,为PB客户(Preferred Banking,指高端客户的个性化私人银行业务)提供包括托管、清算、估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衍生品设计与执行等一揽子服务。
何华认为,在国内搭建主经纪商业务平台,将极大促进券商资本中介业务的发展,可以为机构投资者特别是绝对收益基金,降低市场对冲成本,促进资本市场分层。绝对收益基金有频繁的对冲需求,因此较低的融资融券成本至关重要。在主经纪商业务模式下,PB客户向券商让渡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相应地可以大幅度降低其融资融券成本。而绝对收益基金的发展成熟,反过来又有利于打破目前基金市场的严重同质化,进而为国内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配置选择,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
现阶段主经纪商业务模式的试点可以包括两大业务模块。一是托管业务。基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PB客户可通过券商开立托管账户,券商对托管账户内的资产履行资产保管、净值计算、投资计算、投资清算、投资监控、托管报告、全面信息服务、风险评估与管理、后台外包等综合托管职责。
二是杠杆业务。PB客户同时可通过券商开立信用账户,券商通过协议获得PB客户信用账户内资产的使用权,向PB客户提供包括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衍生品等在内的杠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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