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飞
创业板自进入全流通时代以来,市场关注逐渐升温。一面是巨额限售股份的解禁和业绩的分化,一面是去年12月初以来反弹幅度超过50%。
对于创业板目前遇到的一些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昨日在记者见面会上称,创业板三年盈利持续增长的上市门槛存在优化空间。她还就新三板到深交所的转板机制、创业板的并购制度、打击炒新和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并介绍了下一个阶段创业板的发展方向。
盈利状况有优化空间
由于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性较大,出现两极分化的态势。创业板IPO条件中有关“最近两年盈利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成了不少企业发行上市的障碍,一些业界人士希望能够对这一标准进行改革,将价值判断的工作交给市场。
“我认为(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有优化的空间,在实践当中,很多不可控的因素,比如说突然金融危机来了,我们经济受影响、受冲击就会下行。这个时候要求公司持续盈利增长,我觉得这个是有优化空间的。”宋丽萍昨天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说。
但她同时称,这样的调整需要证监会修改创业板公司IPO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修改之后,就会有答案了。”
宋丽萍提供了2011年底之前上市的281家创业板公司的数据:复合增长率在50%以上的有41家。“当然也有一部分是(业绩)下滑的,还有一部分是亏损的。上市公司业绩出现分化是一定的,我们在推出创业板之前也把这个风险进行了广泛宣传。”宋丽萍说,从全球的经验来看,波动性是创业板的主要特征,因此需要建立起最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转板重在财务门槛
在新三板公司的转板机制方面,日前新三板主要负责人和证监会的相关负责人都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上证所理事长桂敏杰对此表示“乐见其成”,而宋丽萍昨天则更具体地介绍了通过介绍上市转板的一些要求。
事实上,在多层次市场的架构中,作为场外市场的新三板与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距离更近,其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也应该更顺畅。
“我们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深交所与新三板的渊源特别深。”宋丽萍说,证监会正在组织方方面面对转板问题进行研究,目前看来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转板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首先是必须达到一定的挂牌年限,其次是股权分散度必须达到上市的要求,第三是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需要符合规范性要求。
但最重要的还是财务门槛。宋丽萍表示,为了防止监管套利、保持监管规则的一致性,转板上市的公司在财务标准上应该比照借壳上市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
此外,为了配合新股发行改革,深交所将深化遏制炒新的活动,将2011年以来有代表性的炒新账户,一对一地发给会员单位,要求券商做好风险警示。
炒新打新是创业板的顽疾。宋丽萍表示,为了配合新股发行改革,深交所今年将着力督促会员单位遏制炒新,做好风险警示工作。摄影记者/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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