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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内幕信息罪 董正青领刑四年(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 18:28  金羊网-新快报

  董正青:

  "老子还没讲完"

  在将要被法警带出法庭时,董正青眼看没有了发言的机会,于是高喊"让我讲、让我讲",还质问法官:"为什么不让我讲?"死活不肯离开法庭。两名法警拉不动他,只得又来一名法警"增援"。最后董正青被三名法警强行拖出法庭,他一路大喊"老子还没讲完",一路挣扎,连黑框眼镜也在拉扯中掉在了地上。

  判决

  董正青:

  内幕交易罪不成立

  天河区法院经审理后支持公诉机关关于董正青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指控以及董德伟、赵书亚内幕交易罪的指控,但由于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董正青与董德伟、赵书亚有内幕交易的共同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故指控董正青内幕交易罪名不能成立。

  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判决被告人董正青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被告人董德伟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万元;被告人赵书亚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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