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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股市“维稳”八大措施(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07:54  证券日报

  增持新规发布后,中央企业率先增持自己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给市场良性刺激,发挥了稳定市场情绪和价格体系的作用。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融荣多次表示,继续支持中央企业增持上市公司股权。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2月20日,共有129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告增持、购入股份合计6.2亿元,增持金额合计约为40.37亿元。 而且,新规的实行也逆转了市场持续大半年的净卖出态势。从市场表现来看,控股股东增持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不仅表达出对公司的信心,更重要的是向市场传出积极信号,而且,增持的这些公司的股价表现也都比较稳定。

  重大资产重组:理顺利益机制遏制投机重组

  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该办法通过完善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独立董事把关、并购重组委审核等)、增加股份支付等必要的并购工具、强化中介机构作用和责任等措施,逐步培育以市场化的实质性重组为主、以产业整合为特征的战略性并购重组新格局。同时,针对现阶段并购重组往往伴生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制力度。

  《办法》实施后,所有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都被要求在第一时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充分披露对投资者敏感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

  对重大重组行为的规范强化了合规重组的动机驱动,并且从信息披露和惩处违法违规两个方面加以约束,有利于重大重组行为的透明运作,减少炒作,增强市场稳定性。

  可交换债:减少“大小非”股东抛股冲动

  10月17日,《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正式发布,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进行融资,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可交换债券的推出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协调发展,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为大小非的减持提供了新的退出渠道。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因经营上出现暂时的资金困难,不得不抛售股票以解燃眉之需,可交换债券推出后,这类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所需资金,而无需抛售股票。

  据统计,截至2008年8月底,上市公司已经发行各类债券累计融资1525亿元。特别是今年以来,在股票市场调整较大、股权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各类债券融资达到再融资总额的50%左右,逐步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股权融资、资源配置不合理、股票市场压力大的状况。

  作为公司债券的一种,可交换债券的推出有利于促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仅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渠道,而且可交换债事先锁定了未来的换股价格,该特点决定了其持有者大多数是长期看好公司、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具有价值判断能力的投资机构,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投资理念的长期化和理性化。

  诚信档案:夯实稳定市场的精神和法治基石

  11月14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暨诚信档案启动运行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管理层称要借此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监管体系。

  这是证券期货市场建立以来第一个统一的诚信档案,标志着证券期货市场发挥诚信约束作用,实现有效监管有了重要的依托平台,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加强诚信建设是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有利于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强化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观念,规范市场行为,有利于夯实市场信用基础,为资本市场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提供保障,也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据了解,截至目前,诚信档案共记入失信行为信息5790多条,包括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纪律处分、监管措施、司法裁决、立案调查、刑事侦查等7大类别,涵盖了证监会监管执法和交易所、协会等单位自律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内容,比较客观地反映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一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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