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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不会限制只会疏导大小非流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3日 01:09  证券日报

  解决大小非问题不走回头路;大宗交易及二次发售机制不只是针对股改的大小非,而是针对全流通市场的大宗股份转让

  □ 本报记者 闫立良 朱宝琛

  在22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强调,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俗称“大小非”)“没有丝毫意思不让其卖”。也不会通过限制大宗交易系统或二次发售机制,给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打造另外一个市场,“股权分置解决以后不会再搞市场分置。”二次发售的定价机制,大体上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为基准形成价格基础。

  减持意愿较强的

  小非数量已经不多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大小非问题,证监会一直是高度重视的。

  他说,从7月份的统计数据来看,在各类的解禁的限售股份当中,小非累计减持比例为43.51%,而大非累计减持只有17.24%,这说明小非减持意愿比大非多一些。到7月底,“小非”解禁已达56%,标志着减持意愿相对较强的“小非”解禁已过半,事实上剩下的已经不多。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大非,所以市场对这个问题关注也是正常的,同样,证监会对此也是高度重视。

  而对于市场上传言的“大小非是股改造成的,是股改的后遗症,甚至回过头来说股改功过”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换个角度考虑,即使股改的时候,不做这种改革,现在这种问题依然存在,所以这跟股改的安排没有关系,也不是股改的后遗症,而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全流通市场的一个新情况。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对大小非要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在整个制度转轨过程中,思维也要转轨。”

  引入创新手段

  解决新时期的新问题

  大小非的性质已定,就要建立解决问题的方法。

  该负责人表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是针对新的情况建立新的制度,而不是退回去。而对于最近对“引入券商中介和二次发售机制”评论,以及“二次发售是否会加速大小非出逃”的疑问,该负责人说,不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出售或给其加大出售成本,这是倒退回去的思路,是对问题性质不正确的认识。既然它是发展中、改革以后市场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所以对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也是针对新的情况完善新的制度安排。

  该负责人说,解决这个问题,不是针对股改的大小非,或者说不只是针对股改的大小非。既然是针对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全流通市场大宗股份的转让需求来完善它的制度安排,所以它针对的就是大宗股份的转让。大宗股份的转让在任何市场都会对价格形成冲击,因为大宗股份的流动性不好,一卖就砸市场,因此要给它一个疏导性的制度安排。所以说这不是针对解决大小非问题,因为大小非只是一个阶段性的问题。相反,大宗股权的转让问题,将是全流通市场的持续性问题,“我们要解决的是新的情况,一个持续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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