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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大三板市场蓝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 11:11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经过三年的努力,“非上市部”终于成立,不仅可以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证券发行的力度,更是建立一个有吸引力的“大三板”市场的重要步骤,对“借股东上市”这样的行为,也将给出明确的法律界定 本刊记者 李德林/文 随着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证监会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下称“非上市部”)的批复,2005年开始设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正式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证监会也开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发行以及全面监管。据了解,这个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剑指暗流涌动的非法股票发行。 根据规定,凡是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都将纳入非上市部的监管范围。这个部门还将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这不仅仅为一些非上市公司打开了新的股份募集资金通道,还将为未来的创业板培育大批后备力量。 记者了解到,管理层希望通过非上市部的设立,推进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并在未来建立一个类似美国OTC市场那样的“大三板市场”。 三年等待一朝突破 “2005年之前,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公司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2005年证监会成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证监会一直在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将这个办公室升级成为监管部。”一位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告诉《证券市场周刊》。 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和查处非法证券活动是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新职能。现在,经过三年的努力,非上市部终于成立,股东人数超过200人以上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终于可以纳入正轨。 据了解,当前在交易所上市通常有通过发审委审核的IPO和重大重组审核委的借壳上市形式,那些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命运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早先交易所直接上市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使得一些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走向证券市场,但是由于上述公司在股份形成和设立的规范性上存在很多问题,自发审委成立后,已经再次成为两地交易所的禁区。此外,通过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也曾让少数这类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目前,非上市公众公司走向上市途径,因监管体系的不完整而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如果没有经过证监会的发审委以及重大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的公司,是不能直接到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只能划归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管理。 2006爛菁ㄛ怮?栥痐?(601099)躲梭還豖庈腔堁湮褪撮(600181)湛傖賸遙嘖衪祜ㄛ怮?栥痐?腔窒煦嘖陲鏽堤厥衄腔窒煦怮?栥痐?嘖爺躲堁湮褪撮腔窒煦嘖陲輛俴厥衄?祔蝠遙ㄛ怮?栥痐?腔嘖陲?杅蚕20?珨狟赽崝樓善28000嗣?ㄛ傖峈賸閉埣200?嘖陲腔準奻庈鼠笲鼠侗﹝怮?栥痐?腔悵熱儂凳假陓痐?﹜楊薺嘈恀肅箝薺呇岈昢垀婓堤撿腔奻庈悵熱砩獗抎眕摯楊薺砩獗抎笢歙?峈嘖陲?杅閉徹200?憩赻?傖峈奻庈鼠侗ㄛ奧綴帤冪磁寞机蠶ㄛ怮?栥痐?樑耋準奻庈鼠笲鼠侗涴跺杻忷芴噤眻諉婓奻蝠垀奻庈(砆獗掛膳2008爛菴8?猾醱恅梒▲怮?栥奻庈繚噤◎)ㄛ羲斐賸忑瞰撿衄笢弊※眭妎莉?§腔※質嘖陲奻庈§耀宒﹝ 据了解,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要想公开上市,必须将股东人数整合到200人以内,然后发行新股。上述发审委委员指出,按照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要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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