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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高官:利于促进内地香港市场长远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07: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郭蕾 本报讯 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试点允许个人直接投资香港证券市场的有关措施,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以及港交所、香港证监会均表示欢迎。 曾俊华表示,试点措施充分体现了内地与香港金融体系的“互助、互补、互动”关系,有助于巩固并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任志刚表示,这次试点措施有利于内地和香港市场的互动和共同发展。金管局将与人民银行、外汇局及其他内地有关部门,研究和推动加强两地市场联系和互动的措施,促进两地市场的规模效率。 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认为,该措施将可同时惠及内地和香港市场的长远发展,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港交所主席夏佳理相信,香港的优质投资产品可吸引内地的个人投资者,他们的投资将有助于缩窄H股与A股之间的差价,并有助于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夏佳理预计,试点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能会扩大到更多的城市和银行。 据港交所行政总裁周文耀介绍,和任何其他投资者一样,内地投资者在香港的投资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可以投资各类产品。如果有证券经纪向港交所提出要求,港交所会在内地举办投资者教育活动。 链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境内个人投资者若投资香港证券市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天津中行开立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投资者应在中银国际开立证券代理账户,天津中行负责中银国际证券代理账户开户文件的见证,并将申请材料交中银国际。 以自有外汇投资的,投资者应将投资资金划入本人在天津中行开立的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购汇进行投资的,应通过天津中行及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所购外汇应直接汇入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售汇银行应凭投资者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天津中行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开户凭证办理售汇。 (闻 涛)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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