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9日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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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22: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张旭东) 记者28日晚从中国证监会获悉,经过近三个月的筹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护基金公司”)将于9月29日正式开业。 与此同时,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也于28日晚同时对外披露。
保护基金公司负责人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指按照上述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这位负责人称,保护基金的筹集不会增加投资者的负担。他说,中国的保护基金将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二是境内注册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至5%缴纳基金;三是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四是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五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六是其他合法收入。 这位负责人说,证券投资者保护(或补偿)制度类似于存款保险制度,是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建立的一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完)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