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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投资者保护基金:正常投资风险损失不受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0: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张旭东)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基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投资者的正常投资风险损失不受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证券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投资者投资决策自主、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
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收购范围,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据介绍,保护基金所保护的范围主要是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个人债权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在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购个人债权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当然,债权人也可以不接受收购,而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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