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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收益计划上市 交易仅在上证所大宗交易市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11:07 东方早报

联通收益计划上市交易仅在上证所大宗交易市场

  

联通收益计划上市交易仅在上证所大宗交易市场

联通“资产证券化”产品吸引了众多机构投资者IC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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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汤涵婷

  通过券商获得直接融资,国内企业将从今天起走上“资产证券化”的道路。记者昨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由中金公司设立的“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下称“联通收益计划”)于今天在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上市。

  据悉,此次转让交易仅在大宗交易市场的15:00~15:30时间段内受理,转让对象也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上证所称,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首位为B、D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转让业务,上证所的会员单位则可进行转让代理业务。

  此前的8月26日,“联通收益计划”产品募集了总共32亿元的资金,大大超过了计划的20亿元规模,这标志着中金首推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大功告成,也是继国内开辟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证券化之后的又一个创新产品。据了解,看中“联通收益计划”的机构投资者来路广泛,包括

企业年金、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等。

  据了解,联通收益计划共分两类,其中“

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01”和“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02”的转让代码分别为121001和121002,转让简称分别为“联通01”和“联通02”,转让计价单位为份(面值100元),转让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转让价格含预期收益金额。

  据悉,“联通01”和“联通02”的转让服务截止日期分别为2006年2月14日和2006年8月10日。“联通收益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未来特定季度的中国联通的CDMA网络租赁费中不超过基础资产预期收益金额的收益权。该租赁费收益权所产生的现金流,将用于向计划份额持有人支付本金和投资收益。

  市场人士指出,联通收益计划的最大特点是突破了国内以往用不良资产或是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基础标的限制;以企业未来稳定良好的现金流,设计的证券化产品更具投资与推广价值。一旦此次发行成功,也将引来更多企业和券商的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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