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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人寿失足汉唐证券 8亿注册资本金4亿打水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14:10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急于找中国证监会的人吃饭,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便遇到了这等难处:成立刚刚一年半,愣将注册资本8亿元中的一大半打了水漂,让中再人寿马失前蹄的是面临破产的汉唐证券。

  《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到,中再人寿去年有6亿元资金失陷汉唐证券,至今仍有约4亿元未收回。汉唐证券崩盘后,刚刚成立的中再人寿高层开始紧张,已经派出中再人寿总经理
助理任奇与财务部投资处处长、精算师郝凤魁飞抵深圳,进行蹲点讨债。其后,中再人寿第一大股东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也派出财务部副总经理敦浩、审计部处长耿小庆到深圳进行审计调查,同时协助讨债。但效果甚微。中国保监会已经派出特别调查小组进驻中再人寿,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再保险公司是干什么的?分担保险公司的风险,可谓肩负重托。但中再人寿总经理冯宏娟却在公司召开的会议上说,“我们是刚学走路的新公司,犯错误在所难免,肯定会摔跟头,交点学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尽管保险公司投资失误连连,但没有谁为此真正负责。观察者说,目前保险法规条例中,对投资失误责任的处罚办法尚处空白阶段,这种现象值得高度警觉和关注

  本刊记者 李德林/文

  马失汉唐

  “我们正在为汉唐的事找证监会的人吃饭,现在说话不方便。”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再人寿”)的一名高层人士说,他最近一直奔走于证监会与深圳汉唐证券托管小组。中再人寿目前还有4亿元左右的委托投资款深陷汉唐证券,偌大的南方证券在托管两年后都关门了,更何况已经查明有30多亿元无法偿还负债的小小汉唐证券。中再人寿希望与证监会等部门沟通,能多要回一点,否则,一旦汉唐证券也破产,成立刚刚一年半、注册资本才8亿元的中再人寿面对如此大的蹊跷投资“窟窿”,将很难向各方交代。

  《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到,在2004年期间,中再人寿与汉唐证券签订了高达6亿元的委托理财协议。当年8月下旬汉唐证券崩盘,刚刚成立的中再人寿高层开始紧张。汉唐证券董事长吴克龄的助手告诉记者,当时中再人寿就派人与吴克龄交涉,但讨债的人太多,吴克龄根本就无法提前退还中再人寿的委托资金。而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汉唐证券的窟窿太大,汉唐证券将面临破产的命运。

  据了解,从2004年11月开始,中再人寿总经理助理任奇与财务部投资处处长、精算师郝凤魁飞抵深圳,进行蹲点讨债。后来由于需要,郝凤魁开始四处协调关系,作为汉唐证券项目主要经办负责人的任奇继续留守深圳蹲点。本刊记者在向任奇求证上述6亿元委托理财资金收回情况时,任奇只承认中再人寿是借用汉唐证券的席位进行交易,其中在深圳席位上的资金已经追回来,而上海的资金被汉唐证券挪用了,没有追回来。但任奇不肯透露追回资金的具体数字。2005年春节后,中再人寿第一大股东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下称“中再集团”)派出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再人寿监事敦浩,中再集团审计部处长耿小庆到深圳进行审计调查,同时协助任奇与郝凤魁讨要“被挪用的资金”。

  据中再人寿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中再人寿已经从汉唐证券要回来1个多亿,还有4亿元左右的资金没有眉目。据了解,目前中再人寿已经向股东们通报了在汉唐证券的损失,不过披露的数据仅仅为4亿元左右,而不是6亿元。但是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初汉唐证券崩盘时,光大银行冻结了汉唐证券的客户保证金,并将保证金划到自己的账户,后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汉唐证券后,光大银行划走的保证金又被强制划回汉唐证券的保证金账户。如果中再人寿当初追回的1亿多元资金也是通过强制划拨保证金的方式实现的话,这笔资金还不能说中再人寿已经要回来了,还有可能被划回汉唐证券的保证金账户,用于填补汉唐证券9亿元的保证金缺口。所以对于中再人寿的股东们而言,面对的亏损可能不止现在知道的4亿元。

  信达托管小组债务组负责人桂智莉在电话中称,中再人寿的人一直在深圳,现在中再人寿陷在汉唐证券到底有多少钱,目前不能透露详细数据。中再人寿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信达托管的时间已经延长,但是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机构客户能得到偿还,中再人寿由于资金具有特殊性(见《再保:为保险公司保险》一文),现在高层很焦急,公司里面有专人在负责对证监会等部门进行公关,希望能从汉唐证券尽可能多地抽回资金。

  秘密调查

  让中再人寿头疼发怵的是,向汉唐艰难讨债的同时,还要应付保监会对此事的调查。作为市场上的首家寿险再保险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就有三分之二的资本金投资失利,保监会已经派出特别调查小组进驻中再人寿,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调查是小范围的,仅仅局限于当事人。”中再人寿内部一直在封锁汉唐事件的消息。保监会特别小组进入中再人寿调查,一切都显得风平浪静,就像当初巨额资金流向汉唐一样,悄无声息。

  据了解,保监会特别调查小组进驻后,主要对汉唐事件的当事人调查,其中涉及到资金的调拨,人员的职权范围,委托合同的条款,收益的承诺以及是否有资金猫腻等问题。

  记者得到的中再人寿资料显示,中再人寿对组织机构分工很明确,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决定中再人寿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以及监事会的报告。中再人寿的股东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正式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前。中再人寿的发起人协议中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约定时间为年终后的3个月之内向股东提交财务报告。遗憾的是,至今中再人寿都没有向股东们提交财务报告,记者得到的消息,中再人寿的财务报告迟迟不能提交的原因是,无法与会计师协调汉唐证券的数亿元投资损失如何定性,中再人寿管理层不希望将这笔投资做成投资损失体现在报告中。

  根据记者从汉唐证券托管组得到的消息,中再人寿在2003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后不久,汉唐证券董事长吴克龄与中再人寿之间开始接触,一直在北京“攻克”保险大户的吴克龄凭借在中央财大读过书的人脉关系,很快就打通了在保险圈的口子,新成立的中再人寿被“攻克”,上述6亿元资金流进汉唐证券。

  “吴克龄为什么能搞定保险公司?”一名汉唐证券的前高管透露,吴克龄喜欢能跟机构打交道的业务员,上海总部总经理顾翠华,曾经因为帮助庄家吕梁融资而麻烦不断,后来到汉唐证券成为一名业务员,很快就因为能搞定机构客户,迅速被吴克龄提拔为上海总部总经理。据了解,顾翠华搞定大客户的手段其实也很老套,通过补充协议,给签字的的核心人一定的回扣,汉唐证券在保险公司拉资金,吴克龄亲自出马,到底用的是什么手段呢?目前信达资产管理小组还没有公开债务调查情况。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4年第一季度,中再人寿的分保费收入4.12亿元,中再人寿的管理层胆子再大也不敢将这笔资金交给吴克龄,因为这些保费还承担着分担巨额风险的责任。照此看来,流向汉唐证券的6亿资金很可能是刚刚到账不久的股本金。

  按照中再人寿内部披露的4亿元的数额,也达到股本金的50%,如果是6亿元的话,中再人寿股本金基本全线失陷汉唐证券。所以中再人寿高层才一直很紧张,一直紧紧捂住汉唐事件真相的举动也就不奇怪了。

  谁在掌控

  “这么大的一笔投资,不用说股东大会,连董事会都没有讨论。”中再人寿的内部人员一直怀疑这笔资金投资的合法性。中再人寿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时候,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这次汉唐事件为何一直没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记者了解到,中再人寿的股东大会将投资一类的权力赋予给董事会,董事会作为常设的权力机构,向中再人寿的股东大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董事会的负责人董事长除了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外,还要签署公司股票、债券以及发行的其他证券。董事长不得以其职位和公司的商业机会牟取利益。

  《证券市场周刊》得到的消息,保监会在进驻中再人寿后,对董事长姚和真进行了调查,发现流入汉唐证券的资金姚和真竟然一问三不知,董事长在保监会面前的尴尬从另一个角度证明资金的划拨另有其人,以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之大。

  中再人寿的公司章程规定,除了董事长,公司依照《业务守则/指南》,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职权由总经理行使,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等,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似乎是为了公司经营管理的缜密性,中再人寿还规定,公司的重大投资总经理虽然可以直接负责,但是需要由董事会下属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重点审核总经理下属的财务投资部。而对于重大投资的决定权,公司将1亿元以下的签字权赋予了负责投资的财务部负责人,1亿元以上的则必须有总经理签字。

  记者了解到,中再人寿投资到汉唐证券的资金是分几笔从中再人寿划出的,其中确有划账资金由总经理冯宏娟签字。中再人寿的管理让人更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数亿元的投资不但没有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就连董事会都未讨论过。照此推理,中再人寿的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完全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将公司的资金划个精光,毕竟如此划到汉唐的、即使现在各方承认的4亿元窟窿已经不是小数。

  汉唐证券一名原高管告诉记者,汉唐证券的私募资金有三个来源,一个是个人,一个是银行,另外就是大型的机构,其中个人的融资额度非常小,因为这类资金不但数额小,麻烦多,一旦出现什么情况,个人投资者就很容易到公司吵翻天,吴克龄最喜欢最赏识的就是机构大户。“吴克龄攻克机构大户肯定有不同寻常的办法。”汉唐证券的这名内部人士透露,汉唐证券与机构大户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委托投资合同,主合同上有详细的客户保证金担保以及投资收益回报,汉唐证券开出的投资收益一般在5%左右,吸引客户心动的还是主合同背后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是承诺真实的投资收益,一般在10%以上,主要看双方的谈判结果,高的时候达到15%。据了解,补充协议与主协议的投资收益差额部分,一般都由汉唐证券签订合同后规定的期限内将这笔投资收益提前打到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之中。

  如果有补充协议,其中的差额投资收益以中再人寿内部披露的4亿元,汉唐证券委托投资最低的差额5%来计算,补充协议的差额投资收益至少在2000万元左右,这笔巨额的差额投资收益是否已经提前打入中再人寿的账户之中依然不得而知。中再人寿目前拒绝透露财务问题,记者无法确认这笔差额收益到底是流入了公家的银行账户还是私人腰包。

  救赎之惑

  就在中再人寿因为汉唐事件焦头烂额的时候,该公司总经理冯宏娟却在今年3月份公开表示公司要增资扩股。并声称,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增资扩股将成为最重要的一项议题,“如果进行顺利,希望今年年底前能够完成”。冯宏娟还说,如果顺利完成这次增资扩股,三到五年之内,中再人寿将不用为资本金不足而担忧。中再人寿还有高层人士宣称,2004年底,中再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60%左右。报道这一消息的媒体写到,增资扩股不是只有偿付能力不足或存有风险时才需要,保险公司规模扩大后,势必需要补充资本金,未雨绸缪。但知道中再人寿深陷汉唐的人,却认为中再人寿在此时提出增资扩股别有意味。

  冯宏娟当时说到增资扩股的时候表示,所需资金将首先在原有股东之间筹集。中再人寿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有详细的时间表,掐指算来,增资扩股应该已有眉目,但4月底,记者多次致电冯宏娟,冯宏娟本人不是开会就是在接听他人电话。冯宏娟的秘书在接听记者的电话后,留下记者的问题,很快就给记者回话:“关于你提的问题,冯总说了,增资扩股的计划有变,就不在股东大会上讨论了,其他问题,冯总现在不想出来接受记者采访。”记者表示希望再次电话联系,冯宏娟的秘书告诫记者:“你就不要再打电话来了,冯总到时候烦了,以后你就没有机会采访她了。”

  挂断冯宏娟秘书的电话,记者得到消息,由于汉唐事件,中再人寿正在安抚现有的股东,增资扩股的事情暂且作罢。

  在2004年的中再人寿工作会议上,董事长姚和真表示, 2004年是中国中再人寿独立经营的第一年,资金运用要遵循集体领导、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相互制约的原则,保证资金运用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遗憾的是,姚和真的豪言壮语并没有让中再人寿真正做到为股东、为客户创造利益,相反的是将股东们的钱大把地扔进了汉唐证券的窟窿。

  券商问题从南方证券被托管开始,就不断暴露出黑洞,尤其是2004年4月份开始的德隆系券商的崩塌,作为在“公司简介”中将自己介绍成“具有战略眼光,富有凝聚力”的中再人寿管理层们,应该意识到券商的风险。汉唐证券作为一家小券商,2003年的国债回购在100多家券商中名列前茅,这已经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到了2004年6月,汉唐证券坐庄的股票就开始崩盘,但中再人寿的反应却远远没有跟上现实的变化。姚和真所说的集体领导,到实际的运作中,为什么又只是个别人签字就能大手笔往公司外划款呢?

  中再人寿成立之初信心爆棚,中再集团曾经希望在一年内将旗下几家公司在海外批发上市,中再人寿就在批发上市的名单之中,为此还请了全球四大会计师行的普华永道作中再人寿的财务。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中再人寿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出台200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是与普华永道产生了一定分歧,中再人寿希望将深陷汉唐证券的资金做成长期投资,到时候就可以以投资亏损的形式逐步计提,汉唐事件就被无形化解,而普华永道这所洋会计师行似乎无法理解中再人寿的化解术,坚持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汉唐事件,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根据中再人寿公司章程,如果现在要更换普华永道,必须召开股东大会,中再人寿又将找怎样的借口?

  记者了解到,现在中再人寿高层虽然一再给股东们做工作,但是眼睁睁看着数亿元的资金收不回来,股东们颇有微词,增资扩股的事情已经被公司边缘化了,至于上市,就更加遥遥无期。

  当然,也不排除关键时刻中再集团伸手救援。有媒体曾将冯宏娟誉为中国寿险业商业再保险业务的拓荒者,认为冯宏娟作为总经理,在2004年中再人寿改制后独立运作的第一年中,给第一大股东中再集团交上了一张不错的答卷。对此,中再集团似乎也很认可,集团副总裁赵凤祥就表示:“中再人寿的发展对整个中再集团来说,非常重要。集团一定会大力支持中再人寿的增资扩股。”这似乎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中再集团有意独家再拿出钱来“拉”中再人寿一把的传言。

  股东紧张

  2003年11月1日,中再集团与东亚再保株式会社、国际金融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政泰达”、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控股”)、天津泰心北信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心北信”)、上海宜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3年12月22日,中再人寿挂牌成立,注册资本8亿元,是内地目前惟一一家专门从事商业寿险再保险业务的公司。

  作为第一家中外合资的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再人寿的三名外资股东均具有雄厚的背景。作为新加坡政府直接管辖的投资公司,新政泰达手中投入的资金是新加坡的财政资金。记者在北京国贸大厦找到新政泰达办事处,据说参与中再人寿项目的助理副总裁王玲玲很遗憾地告诉记者,现在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新政泰达不方便接受记者的采访。

  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中国国别官员朱文琴小姐提出记者先将采访提纲电传过去,在确认收到后,告知会尽快给出答复。但接到记者发出的传真后,国际金融公司显得很紧张,记者多次给朱文琴打电话以及留言,最后她说:“这些问题,作为股东我们不好说,只有去问中再人寿了。”记者了解到,现在国际金融公司希望能对中再人寿失陷汉唐证券事件进行详细了解,朱文琴现在不方便给记者一个准确的答复。

  中再人寿的外资股东一直认为现在比较敏感,不方便透露。那么中资股东如何看待这一事件呢?

  中再人寿第二大股东泰心北信感到更紧张。2004年,泰心北信将刚刚成立的中再人寿10%股份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给了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后者又很快将这一涉及金额1.68亿元信托计划的受益权转让给了信托市场上的普通投资人(详见本刊上期《股东“空手道”戏耍中再人寿》一文)。遗憾的是,很快北方信托就听到噩耗,中再人寿的数亿元资金陷进汉唐证券的窟窿,中再人寿股权收益也成为泡影。

  一旦中再人寿不能讨回汉唐证券“被挪用的资金”,中再人寿信托的投资者们听到风险后要求提前赎回,北方信托将为此为中再人寿信托“埋单”1.68亿元。北方信托的“中再人寿信托项目组”在接到记者电话后,显得很紧张:“关于信托计划本身,是根据中再人寿的股权收益特征来设置的,如果中再人寿出现问题,不能达到预期的收益,北方信托只能全面回购这一信托计划。”项目组担心信托投资者提前赎回,尤其是在中再人寿的讨债之路还没有完全失去希望的时候,北方信托掏钱回购,将是一个赔本的买卖。

  4月19日,也就是保监会特别调查小组进驻中再人寿期间,记者奔赴上海调查中再人寿在汉唐证券的投资以及中再人寿的上海股东情况。记者从汉唐证券托管组了解到,从任奇与郝凤魁到深圳讨债开始,陆续有中再人寿的上海股东打电话到托管组询问情况,希望托管组能给一个是否还钱的明确说法,但是托管组却无法给中再人寿这些股东一个承诺。

  记者注意到,福禧控股一直是中再集团友好的战略伙伴,无论是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还是中再集团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福禧控股都与中再集团结伴而行。记者在福禧控股采访时,福禧控股异常低调,声称中再人寿只是福禧控股的一笔小小的投资,双方在其他方面还有很多合作的。在福禧控股的办公室,一名男子将记者让进最里面的办公室,又开始叹息:“一开始中再人寿就整成这样,是有点不好,投资就是要赚钱的嘛。”

  尽管数亿元投资打了水漂,但据中再人寿内部人士透露,总经理冯宏娟在公司召开的会议上却说,我们是刚学走路的新公司,犯错误在所难免,肯定会摔跟头,交点学费也没什么大不了。

  监管真空

  记者查询了保监会所有的保险法律法规,没有发现一条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失误追究责任人法律的详细规定,再保作为理应最优质的分保,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后盾,一旦出现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保险公司遇到重大事故,如何赔付?目前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投资失误责任的监管还处于真空地段。

  “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海天高盛律师集团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对中再人寿的做法觉得很遗憾。

  中国财大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现在关于保险资金的投资,有不少的投资指引等文件,也对投资的具体额度有规定,但是正式的法律中没有对投资责任的规定,这方面的监管还比较薄弱。郝演苏认为,一个保险公司如果将赔付的保证金或者注册资本金,一次性地与某一家机构合作,这样就很难避免风险,尤其是将保险资金一次性委托给一家小券商,这有悖分散经营风险的投资原则。

  李滨认为,现在的所有保险法律法规中,对保险业务中的违法犯罪有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刑法,但是对保险投资里面出现问题,并没有法律上的硬性规定,所以很多保险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亏了就亏了,负责人工资照拿,奖金照领,连基本的惩处都很少,没有真正的法律来约束保险公司的投资问题。

  对于一些保险公司为何屡屡在小券商、问题券商大把投钱,其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李滨认为,这个需要司法部门介入调查,一旦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补充协议一类的“阴阳合同”,这中间就有问题,首先“阴阳合同”中,肯定有一份是虚假甚至违法的,如果其中有类似将投资收益差额打入指定账户的情况,司法部门只要追究收益差额流向就能查出端倪,如果流入私人腰包,就是典型的商业贿赂。如果不是通过划账的方式走款,调查难度就大一些。

  据了解,以前的法律规定保险资金不能流入股市,但是一些保险公司想方设法通过券商的委托理财、国债回购等业务,变相将保险资金投入股市,一是保险资金自身有盈利需求,二是券商甚至私募机构有对资金的需求,通过背地里向保险公司部分人给予好处等手段,将保险资金弄到股市坐庄等等。到了2004年,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2004年4月28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可是悲剧还是继续发生。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谨认为,现在对于保险的监管,主要还是集中在保险产品的监管,对于保险资金的营运,有一些指引或者文件,但是这些不能作为监管的法律依据。中再人寿一次就将数亿元的保险资金陷在一家即将关门的证券公司里,充分说明保险资金运用的不规范程度是多么严重,监管机构应该对保险公司巨额的投资实施严格监管,这样更加有利于资金的投资安全。

  李滨则认为,保险公司的竞争力是综合实力的体现,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巨额的财务丑闻,保险公司的信誉受损,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可能带来致命的打击。因此,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应该不护短,对有关责任人严加处理,这样才能尽快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意识,加强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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