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在人大主讲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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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11:59 南方都市报 | ||||||||
四方面完善证券法制 本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四次法制讲座,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主讲《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
尚福林说,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任务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证券发行、交易、登记、清算、信息披露等市场运行制度均作了明确规定,是市场参与各方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他还具体介绍了发行上市制度、交易制度、证券登记结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证券监管制度。 尚福林认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需要认真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从证券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为市场创新预留空间;要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的责任,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切实加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证券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增加相应的执法权限和手段。 辛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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