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近期清查债转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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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0:12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顾卫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日前下发文件,决定于近期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该专项检查范围涉及所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包括已注册债转股新公司、未注册债转股新公司和已停止债转股的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股权处置、清产核资等情况。
1999年,中国为减轻国企债务、推动国企改革,把资产状况不佳的国企债权转变为股权,也就是把商业银行原来对这些国企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此后,中国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债转股企业股东。但成立以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直备受处置效率低下的诟病。 观察人士称,处于银行业改革“攻坚阶段”的中国此时断然采取对策,其意当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令中国经济避免“硬着陆”。眼下,外界对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担忧正不断加剧。 事实上,监管层的焦急心态也已毕现———文件给出的“检查时间表”堪称紧凑:从文件下发日至12月20日,由各地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明年1月开始,由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单位,并邀请审计署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地区、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明年2月起草全面清理检查工作报告,并制订出进一步规范债转股行为的政策,由国资委、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上报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