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新美星(300509)1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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