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股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9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守平先生)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向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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