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4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计高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计高雄先生、张祥建先生、万解秋先生三名董事组成,计高雄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万解秋先生、连向阳先生、计高雄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万解秋先生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连向阳先生、万解秋先生、冯琴女士三名董事组成,连向阳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祥建先生、连向阳先生、万解秋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张祥建先生任主任委员。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计高雄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汪钟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满足投资者沟通需要,现将董事会秘书汪钟颖女士联系方式披露如下:

  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邮编:215228

  电话:0512-63527635

  传真:0512-63552272

  邮箱:wangzy.2006@aliyun.com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怡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马小勇先生、冯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范佳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满足投资者沟通需要,现将证券事务代表范佳健先生联系方式披露如下:

  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邮编:215228

  电话:0512-63573480

  传真:0512-63552272

  邮箱:cesm2000@126.com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沈继新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信息管理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集团管控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有组织架构上增设信息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司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公司网站等对外宣传系统的维护。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之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金德环先生于2017年5月21日前同时兼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目前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44)于2017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7-045)于2017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6)于2017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计高雄,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5月—2009年12月任吴江市盛泽镇招商中心副主任,2010年1月—2010年10月任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2010年11月—2011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兼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怡虹,女,1966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财会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2010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兼任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小勇,男,1974年3月出生,汉族,湖南隆回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致公党员,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统计师、金融理财师(AFP),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7月-2009年8月任苏州珠宝首饰国际交易中心营运总监,2009年9月-2013年3月任职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南京公司筹备组,2013年4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分管投资管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冯琴,女,1973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主建国会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年10月—2017年4月任职于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历任副经理、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汪钟颖,女,1974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7年8月-2011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4月-2011年5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7年4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范佳健,男,1989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11年9月-2012年1月任吴江丝绸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部科员,2012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12年10月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沈继新,女,1970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财会专业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2008年1月-2010年10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恒舞传媒有限公司、苏州丝绸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东方英塔安防保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特别说明:

  1、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22,972,453股,持股比例26.51%;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3.33%)、江苏东方英塔安防保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22%)为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34,104,200股,持股比例11.01%。除以上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上述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计高雄先生、孙怡虹女士、马小勇先生、冯琴女士、汪钟颖女士等5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要求。

  3、上述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截至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4、上述人员均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4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5月2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选举倪根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到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4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17年5月22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在苏州市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聘请东吴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之一。

  2、东吴证券的独立董事金德环先生于2017年5月21日前同时兼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目前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7年5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范力;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吴证券的控股股东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947,670.17万元,净资产2,048,921.9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64,522.60万元,净利润151,784.57万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东吴证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828,363.04万元,净资产2,078,201.49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97,774.61万元,净利润31,301.56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东吴证券的独立董事金德环先生于2017年5月21日前同时兼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目前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东吴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之一。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重组财务顾问费的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将在财务顾问补充协议中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5月22日,公司(甲方)与东吴证券(乙方)在苏州市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愿意聘请乙方担任其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财务顾问,乙方亦愿意接受聘任。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财务顾问,向甲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财务顾问服务,包括提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编制相关申请文件和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对甲方本项目所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

  (3)对甲方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4)有义务在对甲方的经营、财务及法律状况进行调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选派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财务顾问工作。

  3、费用与支付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费的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将在财务顾问补充协议中确定。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聘请东吴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之一,是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所需,东吴证券具备在项目经验、项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能够为公司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及其附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聘请东吴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之一,是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需,东吴证券具备在项目经验、项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能够为公司重组事项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由于东吴证券的独立董事金德环先生于2017年5月21日前同时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尽管公司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相关议案,金德环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公司仍从严参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东吴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之一。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4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

  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市场”)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市场,证券代码:000301)自2017年3月13日起开始停牌。经确认,上述筹划事宜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7年6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2017年6月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拟通过内部资产整合,将其自身及关联方拥有的化学纤维资产及业务全部整合至子公司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国望高科100%的股权。国望高科的控股股东为盛虹科技,实际控制人为缪汉根先生,盛虹科技及缪汉根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盛虹科技(乙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拟向乙方、丙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乙方及丙方分别持有国望高科98.4847%及1.5153%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重组整体方案

  盛虹科技拟通过内部资产整合,将其自身及关联方拥有的化学纤维资产及业务全部整合至子公司国望高科。

  上述内部整合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丙方发行股份购买国望高科100%的股权,国望高科成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乙方成为甲方的控股股东,丙方成为甲方的参股股东。

  (3)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国望高科100%股权,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甲方与乙方、丙方协商确定。

  (4)支付方式

  甲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将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时确定。

  (5)本协议为非正式交易协议,相关条款甲、乙、丙三方还需进一步协商和细化,并经过各自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目前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公司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机构,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公司和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2、公司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三、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有真实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但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2017年9月11日之前尽快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复牌。

  四、承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6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9月1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自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事项较多,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公司需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因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8日15:00至2017年6月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 6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月 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