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

  2017年5月2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一百一十八号收益凭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6,000万元

  4、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5、产品期限:183天

  6、起息日:2017年5月23日

  7、到期日:2017年11月22日

  8、固定年化收益率:4.45%

  9、提前回售开放日:公司可于2017年8月22日(含)至2017年11月10日(不含)期间的交易日15:00之前向发行人书面提出收益凭证提前回售开放申请,发行人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在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设为本收益凭证的提前回售开放日。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结构性存款

  2017年5月22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NJ00275

  2、存款期限:92天

  3、存款金额:3,500万人民币

  4、认购日期:2017年5月22日

  5、起息日:2017年5月22日

  6、到期日:2017年8月22日

  7、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根据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其中保底利率为1.3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2.65%(年化),即利率区间为1.35%或4.0%。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在建项目投 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投向,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部将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五、报备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及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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