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和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刘杰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杰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3)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196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历任鞍钢企业管理部部长、管理创新部部长;鞍钢集团公司管理创新部(法律事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鞍钢国贸公司)监事会主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兼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刘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3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大德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不能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刘杰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张大德先生辞职后未在本公司任职。

  刘杰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196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历任鞍钢企业管理部部长、管理创新部部长;鞍钢集团公司管理创新部(法律事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鞍钢国贸公司)监事会主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兼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刘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3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补选董事事项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将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即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本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根据上述规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048,45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提议将上述补选董事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将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26)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装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变更为“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有关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余事项均不变。更新后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7-34)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3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26)。

  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3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2)、《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3)。

  除增加补选董事一项临时提案和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外,其余有关《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26)中通知的事项均保持不变。

  根据增加临时提案和变更现场会议地点情况,现将更新后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14:4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5:00~6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7日(周三)。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7-2018年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测2017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2017年度投资方案(草案)》;

  11.审议《关于批准年度资金预算内资金业务及对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确定2017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5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第7项议案、第8项议案及第9项议案涉及到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上述三个议案进行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1)、《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7-2018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和《关于预测公司2017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3)。

  2.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第13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3日9:00~11:30和14:00~16:30;

  2017年6月14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洁 岳群文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5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617067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9”,投票简称为“钒钛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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