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17年5月16日起,上述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004372,B类份额:004373,以下简称"本基金"),欢迎广大投资者申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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