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持有的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器件")51%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本次增发股份36,055,014股已于2016年11月3日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下属公司才智商店合计持有液晶器件100%的股权。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液晶科技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创维数字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即2017年5月2日,公司收盘价12.12元/股低于发行价12.22元/股。根据液晶科技出具的承诺,液晶科技所持有的36,055,014股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至2020年5月2日。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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