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2017-01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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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孟鸣飞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穆彤先生、董事隋兵先生、独立董事周海波先生、独立董事栾少湖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马琪先生出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公司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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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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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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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报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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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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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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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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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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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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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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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累积投票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田雅雄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码:临2017-012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参与人”)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信托计划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相关风险提示:由于本次增持计划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存在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因本次增持计划尚在筹划阶段,信托计划正在商讨,具体参与人将根据增持信托计划成立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参与人拟通过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并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参与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均为个人自有资金。
三、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增持计划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存在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参与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二)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6个月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6个月届满仍未实施增持,公司将及时公告说明原因。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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