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束龙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70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累计质押所持有公司股份34,68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3.77%,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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