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07 公司简称:酒钢宏兴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子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浩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利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9.12%,主要因公司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9.65%,主要因本期采购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3、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95.44%,主要因期末未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因本期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5、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10%,主要因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6、利润总额同比扭亏为盈,主要因本期受供需结构调整影响,钢材价格震荡回升,钢企效益逐渐向好。公司紧抓机遇,积极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使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票据结算比例增加,货币资金收款比例有一定幅度降低。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5.27%,主要因本期支付购建固定资产现金增加。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6.44%,主要因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日期: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7-01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7-01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且在执行公司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120万元,内控审计费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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