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53 公司简称:九鼎投资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康青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凌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3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要求本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01)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事项:发行价格为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32.07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4,851,25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4.39 亿元(含本数),用于紫金城项目(四期、五期、一期1#楼、公寓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于2017 年 3 月 10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15)

  2017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事项:发行价格为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32.07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4,851,25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4.39 亿元(含本数),用于紫金城项目(四期、五期、一期1#楼、公寓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17)

  2017年3月3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20)

  2、基金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富通保险转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Acute Investment 拟以 14,882,417.80 美元向关联方富通保险有限公司(FT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转让其持有的 Jiuding China Growth Fund II, L.P.中 10%的基金份额(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07)。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16年9月22日,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6年9月 22 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80)。当日,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2,327,845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54%。

  2017年3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8,345股,累计增持金额约120,542,347.65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九鼎集团通过中江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313,737,309股,占公司总股份72.3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九鼎集团通过中江集团和拉萨昆吾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6,745,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73.06%。(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22)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