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分配预案:按总股本 9,4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78.24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始终专注于空调送风系统中的各类风叶、风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专业的空调风叶、风机设计制造企业。

  公司产品为空调风叶、风机,主要应用在空调空气循环系统中,用于内部和外部空气循环。产品按照运转方式分为贯流风叶、轴流风叶和离心风叶;按照材料分为塑料风叶、金属风叶;按照用途分为家用空调风叶和商用空调风叶。

  空调风叶、风机是空调送风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其通过室内、室外空气循环,达到调节室内空气的目的,在空调的热交换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风叶、风机作为空调器的主要运动部件,其设计和质量直接关系着空调的风量、噪音、制冷制热能力和能效比等关键技术指标,是影响空调运行性能、节能效果非常重要的因素。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下一冷冻年度产品,为旺季销售预先准备部分产成品。公司预先生产的空调风叶规格型号与主机厂经过充分沟通,以保证公司在旺季时的及时供货,满足空调厂商在旺季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三)行业状况

  1.行业概况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零部件,是空调送风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空调风叶是伴随着空调整机的发展而快速发展的,空调风叶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序竞争到规模化生产的过程,行业集中度与空调行业一样逐步提高。2005年至今,空调风叶行业的规模也逐年增加,特别是2010年度增速达到高峰,规模也创历史新高。2015年受空调行业去库存等影响整体有所下滑,但在2016年同比小幅增长,相信随着宏观经济转好,城镇(包括三四线城市)需求不断增加,空调行业景气度将重新回升,空调风叶行业也必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2.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

  (1)区域性

  我国空调风叶生产厂商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现在主要集中于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未来发展向中西部扩张。这一地域特征是由空调风叶行业特点所决定的,运输成本和即时供货都要求空调风叶贴近空调生产厂家建立生产基地。我国空调厂商主要集中于珠三角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并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基于就近供货和构建产业集群的考虑,大部分空调风叶生产厂商也就近设厂,服务于客户。

  (2)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由于空调风叶、风机的下游行业是空调制造业,所以该行业的季节性也是由其下游行业的季节性所决定的。对于空调风叶、风机而言,每年的12月至次年6月为空调制造企业的采购旺季,即风叶、风机加工企业的生产旺季,而7月至11月为相对淡季。但是近年来,空调生产厂商也逐步调整生产思路,均衡生产,行业季节性逐渐减弱。

  对于国际市场而言,尽管南北半球会存在季节差异,但是由于现在世界空调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中国,所以从总体上来看,行业季节性还是主要体现在国内空调制造企业的季节特性上。

  3.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地位

  公司专注于空调风叶、风机的研发、生产,是专业的空调风叶制造厂商,是业内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生产家用类空调风叶和商用类空调风叶产品的专业厂家之一。同时,公司立足于家用空调风叶,逐步开发、设计、生产商用空调风叶、风机,更好地为下游空调整机厂服务。公司产品线丰富,核心客户覆盖格力、美的、海尔、长虹、志高、LG、三菱等著名空调生产厂家。随着公司生产基地布局的进一步完成,公司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市场地位更加稳固。

  目前,公司已拥有4家高新技术企业,1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参与并主起草行业标准2项;已授权专利共250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215项,外观专利 6项。此外公司还被认定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信用示范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5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对于空调行业而言是极具挑战性的一年, 产能过剩、去库存、价格竞争等更趋激烈,企业的经营管理压力非常大,面对严峻的市场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围绕总体经营目标,不断调整经营策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品品类,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挖潜增效,夯实基础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579.14万元,比上期增长7.2%;实现营业利润7,550.99万元,比上期增长2.57%;实现净利润6,715.53万元,比上期增长9.39%;基本每股收益0.77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0,734.17万元,较期初增长29.97%,净资产74,394.38万元,较期初增长67.55%。

  (二)经营运行方面

  1.新股发行成功

  本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8万股,并于2016 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2.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

  2016年青岛朗迪投产,公司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在国内已形成宁波、东莞、中山、绵阳、石家庄、武汉、河南、安徽、青岛十一个生产基地,公司生产基地布局目标已全部完成,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也将保持稳定增长,为客户提供近距离服务和技术支持的同时,实现了区域化规模生产,为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3.精益生产管理初见成效

  2016年公司持续开展精益生产管理,各公司现场管理、工序流程再造、流转积压、节能降耗、工艺改良、成本控制、减少浪费等方面工作都有序开展,并初见成效。

  4.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水平

  2016年,为满足公司效率提升、环境改善、安全保障、质量提高的需求,公司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设备及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自动化水平。公司已授权专利250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215项,外观专利6项;公司正在申请中的专利58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

  5.团队建设常抓不懈

  公司高层核心团队团结在董事会之下,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执行能力和监督手段;管理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公司认真制定和完善子公司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制度,使其提高经营能力和工作水平,调动主观能动性;同时公司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与员工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工作技能,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叶轮公司)、东莞市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市格林特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市朗迪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塑胶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叶轮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叶轮公司)、石家庄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朗迪叶轮公司)、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朗迪新材料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叶轮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制冷公司)和青岛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朗迪叶轮公司)等11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9,4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3,978.24万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与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之比为59.71%,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之比为9.5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7-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7-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3元,共计募集资金27,776.6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776.6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8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号)。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649.10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投入2,477.3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26.42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0,062.2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9,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220.36万元(含存款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的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5月10日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649.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501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已到期等额置换金额为36万元。

  (三)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9,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6-010、2016-014、2016-020、2016-02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朗迪集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朗迪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国中投证券认为:朗迪集团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 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0,649.1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3,19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188.64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为公允反映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2016年期末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0,299,608.05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1、存货跌价准备

  经公司对存货的质量进行了盘点清查,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增加1,441,633.86元,其中:原材料计提283,382.39元,库存商品计提614,807.78元,低值易耗品计提543,443.69元;本期转销333,816.90元,此项减少当期合并利润总额1,441,633.86元。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清查,根据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3,140,123.19元;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3,788,801.20元;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19,016.06元。合计本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共7,547,940.45元,期初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39,268.29,本期增加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208,672.16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此项减少当期合并利润总额5,208,672.16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其他应收账款进行了清查,根据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期末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141,379.35元,期初已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8,589.58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此项减少当期合并利润总额262,789.77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299,608.05元,减少当期合并利润总额6,913,095.79元,减少当期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3,095.7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6年末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判断后,对本年度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10,299,608.05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沟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16年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迪集团”)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3元,共计募集资金27,776.64万元,扣减发行费用4,5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8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14,754.67万元,总计可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8,592.92万元(含存款利息)。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2、额度及期限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具体理财产品等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公司将在每季报、半年报、年报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情况。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中国中投证券同意朗迪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朗迪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朗迪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朗迪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迪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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