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31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陈勇、总经理温毅、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赖育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讷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温毅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熊跃华先生、赵忠先生、徐美平先生、赖育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凡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温毅先生、熊跃华先生、赵忠先生、徐美平先生、赖育明先生、王凡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聘任温毅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熊跃华先生、赵忠先生、徐美平先生、赖育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凡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熊楚熊、陈治民、王苏生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29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候选人简历

  李永德,男, 195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公司技术员、助工、主任工程师;深圳市建鹏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部部长、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开发部副经理;深圳市深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2017年2月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李永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2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五人:陈勇先生、温毅先生、张选昭先生、王苏生先生、刘标先生,由董事长陈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五人:陈治民先生、陈勇先生、温毅先生、王苏生先生、熊楚熊先生,主任委员为陈治民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熊楚熊先生、董方先生、陈治民先生,主任委员为熊楚熊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王苏生先生、刘世超先生、陈治民先生,主任委员为王苏生先生。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陈勇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温毅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温毅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熊跃华先生、赵忠先生、徐美平先生、赖育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陈勇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王凡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拾万元(税前),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税前)。其中,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如涉及领取兼职报酬事宜,则按相关规定办理。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陈勇,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7月本科毕业于安徽大学,1994年7月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科科长、下属国贸发展公司总经理、吉发仓储公司总经理和本部资产部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沙河医院支部书记;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温毅,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工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院团委副书记、系党总支副书记;深圳市沙河工贸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沙河联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资产保全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熊跃华,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冶金部长沙设计院从事设计工作八年,担任专业组长,广东惠阳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从事结构设计工作五年,担任结构主任工程师。历任深圳中侨物业工程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深圳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深圳建明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忠,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曾在江苏海陆锅炉集团工作二年,深圳团市委工作二年,历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副经理、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美平,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从事设计工作十二年,历任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深圳院设备室主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赖育明,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曾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凡,男,汉族,1972年出生,武汉大学硕士。历任中侨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代表;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任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被选举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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