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3版)

  公司及其旗下所有控股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年度总授信额度为:70000 万元。执行时,原则上全年额度不应超过该额度。若确实需要增加额度,在上述额度20%以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若超过上述额度的2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银行提供的条件,在以上额度内由公司进行择优决策,并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因遵循两个原则:1、选择原则:选择条件更有利于公司的银行;2、执行原则: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执行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别说明: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九至议案十二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王 轲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南京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圣安东尼奥健康科学中心(UTHSCSA)联合培养生物学博士研究生。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监兼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2017年3月31日,王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8,20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耀方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轲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海 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本科,医师职称。曾任上海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营销总监;上海希迪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营销总监;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助理、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周翔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研究生,执业药师。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品开发部研究员,制造部技术科科长,质量保证部副部长,制造部副部长,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质量副总监兼质量保证部部长。现任公司总监兼质量保证部部长。

  周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翔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叶鸿萍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北京化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品开发部研究员、新品开发部部长助理,质量保证部副部长,肝素事业部副总经理,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监兼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叶鸿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112,000股,持股比例为0.48%,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鸿萍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邹少波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本科,工程师职称。曾任常州健民制药厂车间技术员、新品开发技术员、QA现场管理员、车间主任、生产保障部经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剂分厂副厂长、质量保证部副部长、制造部副部长、制造部长、物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制剂工厂厂长,现任公司总监兼制剂工厂厂长。

  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邹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560,964股,持股比例为1.06%,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少波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肖爱群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中复丽宝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肖爱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爱群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6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17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3,387.53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7.09%。2016年营业收入77,638.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5%;利润总额26,454.00万元, 比去年同期下降12.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46.1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9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核并通过了《2016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聘请2017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与评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决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原则在2017年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7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特别说明: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八至议案十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审议《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7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2016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6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6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2016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2016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聘请2017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2017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第1,3-8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17年4月2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姚毅 丁赛君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4月25日

  附件1

  公司新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

  附件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7年5月 19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6 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耀方先生;总经理王轲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蒋文群女士;财务总监肖爱群女士;独立董事荣幸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元,2011年2月14日收到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各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7,7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22,300,000元,另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发行费用7,480,940元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19,0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1]B01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总额为624,6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90,189,060元。以上募集资金存放在专户进行管理,未经审批程序不能安排他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20,625.32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675.32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23,2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900万元,收购英诺升康股权1,95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900万元;按募集资金性质分类,募投项目资金累计使用72,105.57万元,超募资金累计使用48,519.75万元。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投入81,873.6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38,751.72万元。(以前年度投入累计金额详情和报告期投入详情,分别详见《2016年度报告》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章节和本文附件)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882.5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6,025.94万元,其中2016年募集资金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为1,470.0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2009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1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该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审批和使用能够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及时签订了三(四)方监管协议,在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后,公司亦及时与相应银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帐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经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置常州千红医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投资设置常州千红医院项目。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公司与常州千红医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2014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设立的五个募集资金专户,肝素钠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胰激肽原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门冬酰胺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合资研究院项目、营销及行政管理中心项目的募投项目资金专户及专户内所有募集资金及其孳息转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进行存储。并及时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并由经营管理机构进行具体事务的办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存储收益,对于上述各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公司在向专户银行提交符合规定的转账支票等相关结算凭证后,申请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6,882.53万元,其中活期存款2,882.5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4,000.00万元,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情况

  ■

  2、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对于上述理财活动,公司将在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入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形。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5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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