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15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主,回转支承等精密机械制造为辅的双主业模式。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集住宅、商业地产及旅游地产等综合性开发于一体,开发的多个项目兼具了住宅、酒店式公寓、零售、餐饮、娱乐、酒店等多元化业态。公司自持物业主要分布在义乌、东阳、金华等浙中地区城市,已渐成规模和体系,具有绿色生态、人气汇集、商业配套等综合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已在西安、南通等地布局,未来将立足于长远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完成对供需关系均衡、人口吸附能力显著、有刚性需求的城市布局。

  公司精密机械制造产品包含多种规格回转支承、液压油缸产品、汽车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环件、锻件、机械设备、液压设备及机械加工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冶金机械、轻工机械、清洁能源、风力发电、医疗CT和军工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2016年4月18日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构成反向购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上表中公司第二、三、四季度合并报表按照反向购买合并原则编制。上表中第一季度数据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即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合并数据,而非会计上的被购买方即公司原有业务已经披露的2016年度第一季度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市场回顾和展望

  (1)房地产行业

  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市场销售创历史新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7,349万平米,同比增长22.50%,商品房销售额117,627.00亿元,同比增长34.80%。同时,房地产出现局部过热现象,2016年四季度国家逐步出台调控政策,市场缓慢降温,但全国平均房价仍有所上涨。以上海、杭州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以及浙中地区,房地产表现较为繁荣,市场基础较为稳定。

  中央经济会议指明了2017年房地产市场发展方向,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17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因城施策去库存”。预计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引导下,房地产市场将逐步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2)工程机械行业

  2016年度,全球经济增速7年来最低,国内经济缓中趋稳。工程机械行业经历前几年的高速发展之后进入低位运行态势,市场一直比较低迷。下半年随国家及区域重大项目开工及”一带一路”项目启动的影响,行业略呈回暖趋势,但总体基本面仍未有明显改观。

  2017年度,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基础设施投资将增大,出口有望增加,工程机械行业有望继续回暖,公司为工程机械配套的回转支承等精密制造业务亦有望好转。同时,经过前几年的研发与市场开拓,公司在非工程机械领域产品已逐步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在非工程机械领域的业绩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2、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工作总结

  (1)顺利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工作

  2016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为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虞云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本交易共增发新股969,435,817.00股,2016年3月4日取得证监会批复,2016年4月1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2016年4月8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2016年4月18日完成新股上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为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本交易股份发行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共发行股份数量为178,255,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亿元。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主,回转支承等精密制造业务为辅的双主业模式。通过完成重组,公司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了整体盈利能力。

  (2)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顺利,经营业绩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3,646.63万元,同比增长10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65.62万元,同比增长207.67%。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5,965.27万元,同比增长9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84.96万元,同比增长219.58%。

  (3)成功并购东阳市云禾置业项目,摘牌义乌青口区块土地

  2016年8月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以人民币673.04万元的价格收购东阳市云禾置业项目100%股权。该项目土地面积13,674平米,规划建筑面积7.56万平米。2016年8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以人民币12.54亿元竞得义乌市江东街道青口区块土地,宗地面积66,283.09平米。本次土地竞买成功增加了公司的土地储备,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4)自主商业品牌“新光汇”正式对外招商运营

  “新光汇”商业品牌为公司自主商业品牌,已申请商标注册。首个运营项目位于义乌金融商务区核心地段,是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时间消费型购物中心,总体量约10.4万平米。报告期内已开始正式对外招商,已于2017年4月21日实现开业。

  (5)完成回转支承业务下沉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理顺资产重组后公司的业务与管理架构,公司在2016年10月份,将原方圆支承主营业务及相关资产(不含股权投资)、债权债务、人员划转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圆精密。划转完成后,方圆精密承接了回转支承生产和销售全部业务,公司总部成为管理平台,公司管理层级更加清晰合理,有利于整体效益的提升。

  3、报告期房地产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房地产土地储备情况

  ■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情况

  ■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

  (5)报告期公司房地产项目的收入、成本、毛利率

  ■

  (6)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

  4、报告期内工程机械业务经营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是集研发、设计和制造于一体的专业化回转支承生产厂家,隶属于工程机械配套件行业,是装备制造的一个重要分支。公司主营产品在国内工程机械配套件行业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准,但受行业整体需求不足、增速缓慢的影响,公司该业务依然处于低迷状态。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变更。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因此,报告期内工程机械数据为购买日之后至本报告期末的经营业绩,即2016年4-12月经营业绩。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24,704,885.79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24,704,885.79元。该变更对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反向购买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因此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反向购买日,以反向购买合并原则编制本期合并报表。据此,公司本期合并报表中的本期数为借壳方即万厦房产(含下属子公司)1-12月、新光建材城(含下属子公司)1-12月与公司原有机械业务4-12月数据的合并数。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据及2014年度数据为万厦房产、新光建材城相应的合并数据。

  (2)本公司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如下,全部纳入当期合并范围内:

  ①2016年1月18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玖一九一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0元。

  ②201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会议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34,929,276.66元。

  ③2016年5月24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南通一九一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7,000.00万元。

  ④2016年7月15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了二级子公司义乌万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1,000.00万元。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6年8月份,公司收购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

  (4)注销

  2016年6月6日,义乌和乐星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销,不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1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7年4月22日09:30在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4月22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赵丙贤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董事钱森力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仇向洋、黄筱调及原独立董事徐经长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3,646.63万元,同比增长10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65.62万元,同比增长207.67%。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5,965.27万元,同比增长9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84.96万元,同比增长219.58%。机械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17,681.36万元(因为重组,报告期内的机械业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4-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0.34万元,总部净利润-2,019.00万元。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9,656,242.54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8,263,581.34元。

  鉴于房地产板块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能在当年度分回母公司,且母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之规定,公司2016年度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性质,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节约资金成本,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6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虞云新、栗玉仕2名董事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7年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1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2017年4月22日在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兴良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对生产经营主要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如下:监事津贴标准按8万/年,按月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1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司于2016年6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8,255,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37,996,8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71,348,207.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666,648,593.00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6]4026号《验资报告》验资。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49,328,046.52元,全部系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为:(1)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0,461,127.31元;(2)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623,145,174.21元;(3)补充流动资金365,721,745.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220,838,439.7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使用后的余额人民币1,217,320,546.48元的差异金额为3,517,893.22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金额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6年7月19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义乌分行”)、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02015450000005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义乌分行”)、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02015480000001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802092923456786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802092955550088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8702001012010019093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7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87020010120100191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义乌支行”)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义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777076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49,328,046.5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2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2017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标准

  董事长薪酬总额为150万元/年,副董事长薪酬总额为140万元/年,其中70%为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30%为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等比例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表:

  ■

  (二)董事津贴

  董事津贴标准按12万/年,按月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三)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2万/年,按月平均发放。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作为公司经营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着公司价值创造的主体责任,其薪酬总额不仅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另增加了激励薪酬。

  1.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标准(下转B1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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