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7-011),因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测时间正值2016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财务部门误将2015年度数据当做2017年一季度上年同期数填录,导致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上年同期数据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盈利:3030.25万元

  ■

  更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盈利:505.64万元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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