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04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044号)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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