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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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原材料、购买燃动力和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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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其他均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控制公司。

  1.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是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而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7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注册资本104.50亿元。法定代表人侯军,主要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等;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投资房地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

  2.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0.26%,成立于1991年5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为28.5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有芳,主要经营范围:主营钢铁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水泥、水渣、煤气、锻造件、标准件、铝合金、水泥制品、铸铁件、氧氢气、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出口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本行业劳务人员;房屋、设备租赁及转让,化工产品。

  3. 济南鲍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济钢集团持有其92.85%的股份。于2000年10月13日合并成立,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4770万元,法定代表人魏信栋,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物流服务、货物中转、货物装卸,一类汽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机械化施工;汽车配件、汽车装具、钢材、矿粉、冶金炉料的批发、零售;花卉种植、批发、零售;礼仪服务;劳务派遣;房屋、场地租赁;办公设备、工程机械设备、非专控通讯设备的租赁;仓储服务;货运代理;钢材切割加工。

  4. 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济钢集团持有该公司91.22%的股份,于2000年改制成立。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工业北路铁骑路25号,注册资本为41139.56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洪彬,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球墨铸铁管、管件、铸件、生铁、水渣、渣制品的销售生产和销售;铁矿石销售。

  5. 济南钢城矿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济钢集团持有其90%的股份。于2000年5月改制成立,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历城火车站西,注册资本1458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静,经营范围:铁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钢铁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研制、生产、销售及代购代销;矿山技术咨询开发、转让;矿山机电设备安装、机械加工、机电修理等。

  6. 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9年5月31日完成公司制改造。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1041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永熙,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制造、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制造销售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制造、销售高低压阀门;销售、安装机电产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

  7. 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0年12月成立,济钢集团持股95%。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注册资本8836.7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玉华,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铁、精矿粉、机械配件、钢渣、尾矿、塑钢门窗、石灰、石灰膏、微晶石、矿渣微粉;废钢铁回收;钢坯火焰表面清理;气割业务服务;机械设备维修;设备及设施租赁;销售矿渣。许可证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8. 济南鲁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和新加坡昂国企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共同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鲍德炉料公司持股60%。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法定代表人张俊芳,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磨细高炉矿渣粉及相关系列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开发相关新产品。

  9. 济南济钢合金科技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11977号,注册资本626.89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洪卫,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制造、自销炉料、钢材、带肋钢筋、五金、矿山设备、农用机械、电炉铁合金、冷拔钢、电炉电石、石灰石、生铁、液压件、汽车配件、铸钢件、铸铁件、密封件、滤芯、保温材料、塑钢门窗;机械、铆焊加工;工程机械维修;销售:中空玻璃、玻璃钢制品、建筑材料、矿石、矿粉。

  10. 青岛保税区济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份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济钢集团持股87.5%。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莫斯科路43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强,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在青岛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物流分拨、仓储;国际货运代理;汽车租赁;房屋租赁;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

  11. 济南鲍德煤炭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南鲍德矿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份成立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宁市金乡县高河镇张黄村,注册资本1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洪彬。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洗选及销售等。

  12. 济钢集团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于1990年5月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9962.47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其成,经营范围: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悬臂式起重机、升降机、轻小型设备的安装、维修;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的维修;销售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零售、出租;食品、鲜扎啤加工销售;温泉系列浴、卡拉OK、网球馆、住宿、酒吧;宾馆、游泳馆、体育馆、酒水销售;零售药品,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汽车装潢、车身清洁维护,二类小型车整车维修;冷冻饮品、饮料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铁矿粉,日用品,家具,服装、鞋帽,文化用品,钢材,摩托车,办公用品,工艺品,印刷耗材、配件,电梯成套设备及配件;丝网、标牌制作;电脑创意设计,大型写真喷绘;服装加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投资办市场;房屋、柜台出租;加工、销售焊接材料、复合板;生产、加工工业照明灯具;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理疗产品;批发、零售汽车装具、汽车配件、空调维修;国内广告业务;工艺美术品的加工;会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建筑塑料钢、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销售;彩钢夹芯板、压型板、型钢材料加工、安装、销售;电器维修、铆焊加工及钢材深加工;塑料管材、配套管件、金属管件、建筑材料的生产、自销;花卉种植、租赁;物业管理,园林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中介服务。

  13. 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于1993年3月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6号,注册资本2938.75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兴强,经营范围:金属及非金属制品,标样,冶金材料,实验玻璃仪器的销售;防腐保温表面工程施工;计算机软件,硬件销售及技术服务;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配件,钢结构的加工;冶金辅料,炉料节能,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14. 山东鲁冶瑞宝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于2003年4月份成立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注册资本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兴强,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仪器仪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金属结构配件的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相关产品的咨询服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及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电子系统工程、有限通信工程、送变电工程设计;电器传动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仪器仪表的维修与服务。

  15. 济南鲍德冶金石灰石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于2003年10月份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埠村街道办事处,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玉华,经营范围:熔剂用石灰岩露天开采;石灰岩煅烧深加工、销售;钢材、耐火材料、焦炭、矿粉的销售。

  16. 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于2001年8月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983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永熙,经营范围:工程承包、混凝土生产、燃气工程设计、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五金交电化工、建设及装修材料、通讯器材、土产杂品、计算机及配件销售、建筑设备租赁等。

  17. 济南鲍德钢结构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于2003年6月份成立的控股公司,济钢集团持股99.29%,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曹家馆西首路南,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田忠启,经营范围:钢结构、小型机械设备制作、安装;冶金非标准设备制作、安装;钢格栅板制作、安装;钢材深加工、销售;防腐保温工程;防水工程施工;批发零售:五金工具、钢制品、电机,建筑材料;进出口业务。

  18. 山东鲍德金属复合板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于2002年10月份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济钢持股75%,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1138.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长青,经营范围:制造不锈钢坯、不锈钢复合板、不锈钢复合卷及其制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19. 济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1998年6月份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章丘,注册资本16229.24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乃坤,经营范围:耐火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辅料,工业窑炉砌筑;建筑安装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铸锻,钢材经营,加工。

  20. 贝斯济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2011年7月份由本公司与澳大利亚Bisalloy Steel Group Limited共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50%,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300万美金。法定代表人李永亮,经营范围:调质钢板的研发与销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1. 山东省冶金地质水文勘探公司

  该公司是由济钢集团于1981年1月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烈士山北路6号,注册资本936.55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洪卫,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咨询、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测绘工程、地基与基础、普通货运、环保设备、散热器等。

  22. 山东鲍德翼板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济钢集团于2005年11月份成立的全资资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志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翼板钢、钢材 销售铁矿石、铁矿粉、废钢、钢坯、冶金辅料;相关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废旧金属回收、批发;进出口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物流服务,仓储服务,货物中转。

  23. 山东钢铁集团济钢板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山钢集团于2015年11月6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有芳;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BYP7Y9P。公司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4.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注册资本40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登武,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球团、焦及焦化产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铁矿石销售;铸锻件、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技术开发; 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及对外派遣劳务人员,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房地产开发;仪器检测;工程设计;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日用品销售;房屋租赁;干洗;广告业务;机电设备维修及安装;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下限分支机构)烟(零售)酒糖茶,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服务;打字复印;许可范围内印刷;普通货运、客运、租赁;专用铁路运输;供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庆德,经营范围:铁合金、耐火材料、炼钢辅料、草绳的生产与销售,设备安装等。

  26.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35%的股权。住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注册资本2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亓俊峰,经营范围:铁矿开采,铁精粉加工销售等。

  27.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山东省沂水县诸葛镇,注册资本7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贵军,经营范围:铁矿石采选等。

  28. 山东莱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注册资本1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修江,经营范围:汽车客货运输与仓储,汽车、工程机械的修理等。

  29. 莱芜钢铁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份。住所山东省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4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德军,经营范围:电解铜、硫酸铜、铁精粉生产、销售,煤炭洗选等。

  30. 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37%的股权。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郭家台,注册资本1.26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汝海,经营范围:冶炼辅料、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等。

  31.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注册资本10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桂联,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工业建筑、民用建筑、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安,粉末冶金,房地产开发等。

  32.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注册资本1.20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汝同,经营范围:矿山建设安装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铁矿石、铁精粉、球团生产销售等。

  33. 莱芜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勋,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备品制造与机械加工产品,机电设备安装修理等。

  34. 莱芜钢铁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84.34%的股权。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注册资本5109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修领,经营范围:锚链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等。

  3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20.31%的股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注册资本5.68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卫国,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36. 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住所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北首,注册资本3622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普明,经营范围:海绵铁、还原铁粉、雾化铁粉系列产品及其粉末制品;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

  37.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注册资本 63.14亿元。法定代表人罗登武,经营范围:型钢、板带钢、炼钢炼铁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动力供应、技术合作。

  38. 莱钢集团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10% 的股权。住所莱芜市钢城区昌盛路16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宪文,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媒体广告代理业务;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

  39. 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公司,莱钢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莱芜市钢城区钢都大街东首,注册资本5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翟所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管道防腐、保温工程,钢制品及绿色墙材开发,新型型材生产加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室内环境监测,家政服务,广告业务,干洗服务,太阳能安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百货等。

  40. 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2层、20层,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陶登奎,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41.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19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玉廷,经营范围:钢铁生产用原材料、钢铁产品及其副产品销售、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初步加工;进出口业务。

  三、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化原则,按不高于或不低于与其他第三方接受、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平合理原则。国家有明确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明确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参照价格的按照社会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不适于招标的一事一议,按合理价格确定。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目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有利于本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由于钢铁生产的特点和连续性,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以上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无影响,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7-01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五款: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修改为: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或单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事项。

  增加第十六款:

  审议批准公司对公司自身项目的单项(指同一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的投资项目。

  增加第十七款:

  审议批准公司对外单项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投资项目。

  增加第十八款:

  审议批准单项交易涉及的资产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资产抵押事项。

  增加第十九款

  审议批准单项交易的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5%以上的委托理财事项。

  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二、原章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修改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三、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修改为: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不少于1/3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四、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修改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五、原章程第一百三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八款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修改为: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自身项目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但根据本章程第四十条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

  六、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与审计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设主任委员1名,其中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监督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修改为:

  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提名、预算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与审计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设主任委员1名,其中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提名、预算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公司的预算方案并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3)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提出建议;(6)监督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七、原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修改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八、原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九、在第十一章后,增加党的基层组织作为第十二章,由第二百四十二条至第二百四十八条组成,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第二百四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第二百四十三条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百四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通过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建强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证;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群众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防范风险。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党委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将公司党委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二百四十六条 公司建立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党委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公司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百四十八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钢铁

  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山东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日照港山钢码头

  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10486.86万元协议受让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35%股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转让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受让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登奎、徐有芳、罗登武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金额为19575.14万元(不包括本次),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物流运输,降低物流成本,由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协议受让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持有的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码头”)35%的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日照公司协议受让山钢集团持有的山钢码头35%股权,协议受让价格依据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值29962.46万元确定,最终受让价格为10486.86万元。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价格签订协议,日照公司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山钢集团。

  交易完成后,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且持有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49%股权;受让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所以构成关联交易。此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金额为19575.14万元(不包括本次),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及过去12个月的累计额度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钢集团是本公司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0.71%的股权。

  日照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另外49%股权由本公司股东山钢集团持有。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山钢集团于2008年3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4.50亿元,是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而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山钢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企业生产产品和所需设备、原料经营及进出口;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2016年未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601.6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164.8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768.49亿元;负债总额2192.1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346.50亿元,非流动负债845.64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8.92亿元, 利润总额-12.87亿元。

  2.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目前注册资本30.21亿元,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51%,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49%,位于日照市岚山工业园,承担着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建设任务。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是按照山东省政府“资产重组、淘汰落后、调整布局、提升档次”的总体要求而建设的,是对山东省钢铁行业总量控制、转移沿海的布局优化,是打造山东省海洋蓝色经济重要驱动,更是公司实现布局调整、装备升级、产品优化的必然选择。根据项目批复,年产铁810万吨、钢850万吨、钢材790万吨,主要工艺有原料场、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精炼、连铸、热连轧机组、炉卷轧机、宽厚板轧机、酸轧、热镀锌、电镀锌等。配套设施包括1个30万吨级铁矿石码头接卸泊位等。项目投产后,主要产品为高附加值的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层钢板、宽厚板等,覆盖海洋工程、高端制造业、新兴产业、建筑用钢等领域。

  2016年末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63.08亿元,其中:银行存款70.34亿元,在建工程66.96亿元,无形资产净值25.31亿元,固定资产净值58.80万元。负债总额30.52亿元,净资产132.56亿元,其中:实收资本30.21亿元,资本公积101.50亿元,未分配利润852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日照公司协议受让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35%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0日,是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金3亿元,其中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5%;山钢集团占注册资本的35%;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0%。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

  公司主要从事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原材料、产成品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根据批复,公司将投资建设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1个30万吨级矿石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4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和2个4万吨级、5个1万吨级钢材产成品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概算50.3亿元,建成投产后新增铁矿石进口通过能力约2070万吨/年,钢材、水渣及其他附产品通过能力约850万吨/年。

  目前30万吨级矿石码头项目已开工建设,概算投资28.2亿元,计划2018年投产。码头泊位为沉箱重力式结构,长445米,面顶高程7米,前沿水深-25米,布置3台桥式抓斗卸船机,设计年接卸能力2070万吨。堆场陆域总面积91万㎡,码头、引堤及堆场皮带机总长7012米,设计能力9000吨/小时。

  2017年初,北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山钢码头公司进行了年终审计。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钢码头公司资产总额为44234.75万元,资产净额为29828.14万元,净利润-72.29万元,因处建设期无营业收入。

  山钢码头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

  公司选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评估。经审计,确认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970.89万元,负债总额11.66万元,净资产29959.23万元。经评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29974.13万元,增值额为3.24万元,增值率为0.01%;总负债评估值为11.66万元,评估值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值为29962.46万元,增值额为3.24万元,增值率为0.01%。

  5.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山钢集团持股35%;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此次交易,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山钢集团将持有的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日照公司,并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6.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结果确定的价格。

  (三)评估情况及采用的评估方法

  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公司对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净资产29959.23万元,评估值为29962.46万元,增值额为3.24万元,增值率为0.01%。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预计完工时间为2018年,截止评估基准日,陆上、海上工程还未正式开工动土,未来年度收益无法合理预测,故不采用收益法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具体采用的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预付账款,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对方单位的资信情况等。对预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可能收到相应货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账款确定评估值。

  (3)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核算内容为未抵扣进项税,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期的纳税申报表等,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设备类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等,不需要专门的安装调试。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全价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经核实,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因此,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①购置价

  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②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根据卖方报价条件,若报价中含运杂费,则不再计取,若报价中不含运杂费,则根据设备生产销售企业与各设备使用单位的运距、设备体积大小、设备的重量、价值(贵重、价低)以及所用交通工具等因素视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对于车辆,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合理费用确定其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含税购置价/(1+17%)+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②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其次,通过现场勘察得到观察法成新率。

  最后,将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即: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行驶里程法成新率)×50%+观察法成新率×50%

  对于轿车和小型客车,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没有设定规定使用年限,故本次评估对于该类型车辆采用行驶里程法成新率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即:

  综合成新率=行驶里程法成新率×50%+观察法成新率×5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在建工程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在建工程的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查验了已付款的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核实了企业的科目核算和账簿记录,没有发现不合理费用。经调查了解,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开工动土,账面值仅为相关前期费用,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4.负债

  关于负债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以经过审查核实后的审计数作为评估值。

  (四)评估结论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9,970.89万元,评估价值为29,974.13万元,增值额为3.24万元,增值率为0.0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1.66万元,评估价值为11.66万元,评估值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959.2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9,962.46万元,增值额为3.24万元,增值率为0.01%。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甲方”系指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乙方”系指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幢号:001)812.813号

  法定代表人:谭恩荣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493046073K

  经营范围: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矿石、煤炭、焦炭、水渣、成品钢、废钢的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所持有的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35%股权协议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最终转让价格为10486.86万元。

  (四)款项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五)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对持有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35%的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他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他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积极配合山钢码头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和工商登记等手续。

  (七)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负担

  1.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有关费用。

  (八)交割日及交易期间损益

  1.交割日:以2017年4月30日为交割日。

  2.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至交割日期间企业损益均归属于乙方享有。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十)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八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用于办理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等有关事宜时使用。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钢码头承担着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原料码头和成品码头建设和运营的重要任务,是日照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日照公司受让山钢集团所持山钢码头35%股权后,将成为山钢码头第二大股东,可有效参与公司运营决策,对投产后的矿石、钢材运输发挥着优化物流运输、降低物流成本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整体效益提升。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陶登奎、徐有芳、罗登武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全部同意,该事项获表决通过。独立董事王国栋、胡元木、郑东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做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此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作为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日照港山钢码头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促进了交易的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计报告

  (四)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之股权转让协议》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4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信函到达日不晚于2017年5月9日)。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1-67606881

  2、传 真:0531-67606881

  3、联 系 人:李 丽

  4、邮 编:250101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 2017-02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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