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2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000万元

  4、到期支取利率:年利率4.00%

  5、起息日:2017年4月17日

  6、到期日:2017年7月17日

  7、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30,8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7,910万元(含本笔);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30,286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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